枪声一响,不但罗二,就连朴姬善和三个伤兵,脑子里都是嗡地一声,被伏击了,千里打雁,终有被啄的时候。
子弹打中的声音,以及路川摔倒在地的沉重声,让大家心里一沉,这回怕是来者不善。
但是,清脆的枪声,让行走战场的兵们,马上听出了蹊跷,这不是美械的声音,倒像是苏式武器的声音;再说,要是美国人打埋伏,现在最起码迫击炮应该打过来了,哪能光打步枪,连机枪也不带响的。
得,应该是被误会了。
瞅瞅自己身上的军装,罗二苦笑着咬咬牙,真他妈倒了霉,要是让大力他们知道了,估计会笑死自己了。等等,不对,不会是大力他们吧,罗二脑门子上的汗,刷地冒出来。
“隐蔽好,都别动”,罗二大喊一声,身旁的林兴国,本就爬不起来,现在倒好,又是闷哼了一下,一发子弹打中了他的背部。
他的喊话,自己人都听见了,罗二相信,对面的人也应该能听见。
罗二不喊还好,这一嗓子,让远处的枪声,更加密集起来,几发子弹擦着钢盔,噗噗地打在他的面前,溅起碎细的烟尘。
罗二喊话,一方面是让自己人隐蔽好别动,另一方面,是给对方提个醒,这边是中国人,要是误会了赶紧停手。
枪声愈加猛烈,让罗二的眼神冰冷下来,这他妈哪是误会,分明是要下死手,赶尽杀绝啊。
微微支起身子,罗二十指撑地,两个脚尖道,当然,语气冰冷地象一大块冰疙瘩。
“哼!”仰着脸,金大志也看清了,抓住自己的,就是挨千刀的罗本初,罗二得意洋洋的面孔,他是永远无法忘记的。
“我是男的,你肯定不会想我,难倒,你在暗恋我老婆?”
罗二的话,刺痛着金大志的神经,也让他心里舒坦了不少。
“嘿嘿”,难得,金大志不顾手上的伤痛,咧嘴笑了,“你老婆,那个忘本的朴姬善,哈哈哈!”
靠,这小子会汉语,年纪轻轻的城府这么深。罗二松开手,那干草一样的头发,让他觉得恶心。
挥手拔出刺刀,啪地插进刀鞘。没理会金大志呲牙咧嘴的样子,“说,你到这里干嘛?”
那杆自动步枪就在脚边,还有金大志腰里的手枪,罗二没有在意,要比杀人的速度,比他快的人还没见过。
金大志也知道自己栽了,今天的事情,怕是不能善了;但是,有机会就得争取。捧着伤手,愤怒地盯着罗二,“你太过分了,罗本初同志。”
论翻脸,受过政治训练的金大志,捻熟的太多。
草,过分?罗二一愣,感情,这位是反口咬人的主。
“我们在这里,潜伏了两天,为的是打击敌人,但是你,你竟然惨无人道地杀害我们的战士,你,你还是人吗?”悲愤的金大志,红着眼睛,怒斥着罗二。
“你只是一个小小的排长,竟敢威胁一个中尉团长”金大志眼里的不屑,罗二看的很清楚。这份不屑,不仅是藐视,更多的是排斥。
金大志的话,让罗二无语,但让嘴角滴血的大灰,相当不满,喉咙里低吼一声,露出獠牙;只要罗二一摆手,它能轻松地撕开这个讨厌家伙的脖子。
不是吧,误伤?罗二有些踌躇,如果真是误伤,杀人灭口的事情,他是干不来的。
见罗二没有动作,还制止了那个该死的野狼,金大志愤怒的眼神里,一丝侥幸闪过,掩藏在天色大亮前的黑暗里。
金大志没想到,正是他闪烁的眼神,让罗二腾地惊醒过来;你个公子哥,吃了豹子胆,带三个兵就敢跑到这里,看不清对方就敢开枪?
眼睛盯在地上,“哼”,罗二鼻息沉重,那杆带着瞄准镜的步枪,撕去了金大志的伪装。
抬起头,罗二眼里杀机大盛,让金大志心里发凉,后退几步跌倒在地,紧靠在树干上。
“你要干什么,你不能杀我,我是人民军中尉”嘴里大喊着,金大志的左手,摸向腰间,他要拼死一搏。
罗二抬脚上前,紧盯着金大志,面无表情。
“我是劳动党党员,你不敢杀我,我父亲是…”金大志话未说完,罗二的大脚,追了上来,咔嚓,踩碎了他的小腿。
“啊”,惨叫一声,金大志惨白的脸上,露出可怜巴巴地祈求,“求求你,别杀我”哆嗦的嘴角,扭曲了俊朗的面庞。腰间的手枪,没了拔出的力气。
“不敢杀你?金大志,我已经放过了你一次,但你不识好歹,还杀了我的人,你就是太子,老子也不会让你走。”暴走的罗二,最容不得的,是敌人的轻视,抡起右腿,狠狠砸了下去。
在绝望的惨叫声中,“嘭”,如同炸裂的西瓜,金大志被罗二砸碎了脑袋,无声地扑到在地。
“狗狂挨砖头,人狂没好事”,罗二扭扭脖子,转身走了。地上的枪支弹药,根本没有看一眼。
他不知道,自己杀灭的,正是一位受宠的太子。
由于是被自己人给偷袭了,还累的路川这个护士牺牲,罗二的脸色很难看,再看到已经重伤的林兴国,背部又挨了一枪,他心里的一点愧疚,直接飞得无影无踪。
掩埋了路川,做好标记,队伍出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