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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脱轨

    第三章 脱轨

    艾尔铁诺历四一八年十二月武炼鹏奋坡

    (可恶的忽必烈,你到底在想什么?)

    忽必烈突然离去,公瑾也对这变化感到吃惊,要说是大意也可以,但由于对手是一名毛头孩子,公瑾就没有任何必要去刻意留心,只要以半分精神去舞刀拆解,剩下九分半的精神继续思考。

    只是,蓦地闪过眼前的血光、面颊上的痛楚,告诉公瑾,自己今天又再一次地失策。

    那个孩子……再大个两岁或许算得上青年,当剑握在手上、当剑在他手里绽放光亮,赫然生出了一种公瑾不能理解的变化……说是变化可能不够,因为在那一瞬间,平实无华的长剑仿佛得到生命,一下子活了过来,令他精妙的防御刀网相形见绌,闪电突破,在他身上留下记号。

    “在战场上发呆,这是代表你看我不起吧?我看出你没有全力以赴,所以我劝你最好拿出实力来,否则等一下你不只会被打得当狗爬,我保证你会跪在地上,哭得像个娘们似的!”

    趾高气昂的小鬼,但是他手上的剑却不容忽视,在白鹿洞练剑时,公瑾从未见过哪个后进弟子的剑,有这样凛冽的光彩,就连长老们都远远不及,竟能一剑伤及自己。

    他这样的小小年纪,自然不是因为长年苦练,假若这些是他的天份,那么假以时日,这孩子的剑会比忽必烈的刀更可怕,而这正是师父所急切期待的人才,天才!

    不过,那都是以后的事了,此刻,公瑾摸摸面颊,热血与痛楚让他有一股怒意,如果说未经磨练的天才容易半途夭折,那么自己今天就有责任,给这个未来的绝世剑手一个深刻磨练,挫挫他太过剑拔弩张的锐气。

    “怎么了?不敢动手吗?告诉你,我不接受投降,你可别想像隔壁的那个大个子一样,说声弃权就开溜啊!我不会让你平安离开这里的。”

    “大个子?呵,连忽必烈你都不放在眼里?小朋友你确实是豪气干云,可是,世上的事情往往不是表面上看来那么简单,强与弱更不是一个固定的东西,如果你能够记住这些事情,今天的痛……就会有意义。”

    顷刻间,公瑾与那个孩子拆了三招。

    对方的剑真是很犀利,即使公瑾已经认真起来,那孩子在败阵前最后一剑的无比锋芒,还是在他右臂上多留了一道血痕,假如这孩子再年长个十岁,内力再多十年修为,这可能就不只是皮肉伤了。

    破去他的剑势,公瑾手中的钢刀水平掠过他左肩,在不见血、不伤筋脉的情形下,纯以内力把他的左臂骨震成三段……这样就够了,因为如果这男孩够聪明,他会看出自己这一刀本可以砍他用剑的右手,只是硬生生改为左手。

    很痛,公瑾明白这一点。那个男孩一下子就红了眼睛,踉跄往后跌走,一语不发地走下台去。

    在整个过程中,有三件事情让公瑾非常在意。

    第一,那股断骨的剧痛,那男孩完全忍住,虽然嘴唇紧咬得出血,但他没有哭出来,连眼泪都忍在眼底。

    第二,那孩子在确认败阵之后,并不是直接走下擂台,而是远较寻常江湖武人更为有风度地向自己欠身行礼,表达对敌人的敬意后,才转身走下台。

    第三,前面两点已经很不容易,而那孩子受伤后自始至终,右手都紧紧抓着剑不放。一个用剑的天才,虽然难得,没有多了不起,但一个以生命执着于剑的天才,以后将会非常可怕。

    他现在只是个孩子,但公瑾却已经预见他的成长。所以,公瑾不伤他的右臂,因为这孩子个性倨傲,说不定树敌很多,如果完全没有自保能力,可能没命回乡去。

    连公瑾自己都没想到,鹏奋坡大会上,最让自己感到惊奇的人物,不是忽必烈,而是这个男孩。

    公瑾一度迟疑,是否该派人暗中保护,但这似乎多虑了,因为他下台之后,十多名隐藏在人群中、像是护卫模样的武士围在他身旁,护送他离去,排场俨然就像是一国王子;而队伍中,还有一名七、八岁的女孩,典雅而昂贵的衣着,看来也是一位千金小姐,一面跟着男孩离去,一面掉着眼泪。

    呵,好一对青梅竹马的小恋人。

    “少年,你叫什么名字?”

    忍不住等到擂台赛后看资料,公瑾在擂台上扬声喝问。那支队伍整个转过来,护卫们拦挡在主子身前,生怕敌人追下杀手,反倒是身为主人的男孩异常镇定,堂堂正正报上名字。

    “我姓李,表字从嘉……你的武功很厉害,承蒙指导,我恭祝你武运昌隆。”

    再次弯腰行礼后,男孩离开了。从那依旧通红的眼睛中,公瑾看出他的痛苦;可能是有生以来的第一次,那男孩骄傲的翅膀被狠狠折断了,无论是自尊或肉体,这次的打击都很痛。

    公瑾相信他能够再次站起来,但那是多久以后的事,却让公瑾相当好奇。

    事实上,在这件事情结束的不久之后,公瑾就收到来自白鹿洞的消息,一名对剑术极有天份的少年,拜入白鹿洞门下,在短短时间内,迅速吸收了所有能学的剑术,先后击败数十名剑术教练,威不可挡,震动了整个白鹿洞。

    这些都是后话,目前公瑾所在意的事,是即将要碰上的对手。虽然经过一轮淘汰赛之后,只剩下四个人争取最后胜利,但是其中的两名根本就是杂碎,如此浅薄的实力,怎能给自己惊喜?怎配让自己有所期待?

    所以,公瑾的眼光只看着一个人,那个因为忽必烈弃权,不战而胜的鬼夷少女。她的实力并不足以威胁自己,但自己对她一无所知,可以让她登上盟主位来领导群雄吗?还是另外两个人……

    看来只怕都不是很妥当,而为了安全起见,是应该放出讯号,让潜藏在附近观战的胭凝出来帮手了。

    “各位,经过一轮激烈的竞争,现在台面上的四强高手已经出现,依照规矩,再经过两场决赛后,这四个人其中之一将会成为联盟共主,统领集合在此的十万英雄,他们分别是豹族的修洛特、象族的伊坦皇松、血影旅团的周瑜,还有鬼夷族的……”

    “且慢!”

    当主持人说着参赛者的名字,一声长啸突然震天盖地般冲击而来,在打断了主持人的说话后,啸声骤转清亮,不住往上拔高,有若九天龙吟,清亮高亢,震得所有人耳畔嗡嗡作响,眼冒金星,宣告着其主人的即将到来,更先声夺人,未现身便已压得在场群雄为之低首。

    “哈哈哈~~鹏奋振翅,长翔九天,各位英雄真是好兴致,在这种荒山野地开起大会来,这么热闹的场面,怎么能少了我陶某人一份?”

    长笑声震得在场众人耳朵生疼,全然没注意到一名身穿飘逸白袍、留着两撇长须的文士,闪电出现在擂台前,直到他拱手抱拳,朗声说话,才注意到他的存在,只不过虽然他自称姓陶,在场十万人中却没有几个认得他是谁。

    只是,有这样的强横武功,又自称姓陶,即使众人不认得他,也不免有所联想,想到一个长年隐居在白鹿洞的高手。

    “在下陶潜,草字渊明,两天之前还是白鹿洞的不得意门徒,因为看不惯周公瑾那铁面奸贼为虎作伥,白鹿洞逆天行事,所以出手将他暗杀,做为投奔联盟的礼物,但以我的才能,大才岂能小用,既然来了这里,少不得抢个盟主当当,各位请了。”

    白鹿洞陶潜的鼎鼎大名,足以震慑在场的各路人马,光是从周公瑾的厉害,就足以想像他师弟的本事,而日前周公瑾遇刺重伤,不能参加军队,这件事曾让所有鬼夷人额手庆幸,想不到会是出于这名同门的手下。

    只是,即使这些话都说得没错,但这个人真的可以相信吗?他会不会是白鹿洞所派来的奸细?毕竟世上有所谓的苦肉计,陆游的亲传弟子,没理由会突然与师门唱反调,搞起叛逆行动。

    全场的声音安静下来,气氛异常诡异,显然都不晓得应该要怎么处理这件事。对于这样的诡异气氛,胭凝浑不在意,改换上一身男装打扮的她,只是抬起头,问说是不是有规定不许人类参加选拔?

    ……当然不是。

    鬼夷人与兽人的数目虽然不少,却不是这次大会的主角,人类始终占了多数,之所以让人难以回答的理由,是陶潜的身分,不是种族。然而,主持人无法否认,只好含糊回答,说选拔的过程已经结束,陶潜来得太晚,不能参加了。

    “呵,我却说是来得正好,恰好赶上最菁华的部分。”

    胭凝仰首一笑,疏狂姿态中更有着洒脱,翩翩神采,飞扬得像是破空而去的九天神龙,所以当她身影突然一花,整个人瞬间消失时,全场一片愕然。

    白驹过隙,白鹿洞三十六绝技当中的绝顶身法,胭凝瞬间就上了擂台,在那名象族兽人反应过来之前,一掌拍上他的脑门。

    三十六绝技之一,五岳神雷。

    刚猛无匹的掌心雷,犹如五座大山合而为一,瞬间压顶,那名皮粗肉厚的象人鼻喷鲜血,整个健壮身躯顷刻间像是烂泥般倒了下去,浑身仿佛再也没有半根完整骨头。

    两族兽人之间的情感似乎不错,见到友人倒下,隔壁台上的豹族兽人惊怒交集,就要以其最得意的高速抢过去复仇,却被胭凝先发制人,扬手便是一记劈空掌“四大不空”,将那名急速飞掠过来的豹人,以更快更急的速度击飞出去,死活姑且不论,却肯定是不能作战了。

    “听说武炼的规矩,强者为尊,我以一敌二,轻松获胜,现在就由我递补这两名选手的位置,大家应该没异议吧?”

    如果有异议,就必须上台与这号辣手人物比过,但那两名兽人的武功,其实已是众人当中的佼佼者,看到他们瞬间惨败的样子,大概不会有人有这胆量了。

    问题是,四名选手少了一人,这比赛怎么比下去?

    “非常容易,我们是要干拿命去搏的造反大事,实力不足怎么成?我现在分别与这两名选手比试,看看谁是最后赢家,好了,你们一男一女,谁先上阵?”

    胭凝站在擂台上,白袍飘扬,谈笑指点对手的昂扬姿态,让全场豪杰心中称赞,连带对她刚才的两下辣手都不计较。武炼本来就是强者为尊的世界,强者为了立威,一现身就下重手杀戮,这是常有的事,那两名兽人只伤不死,这已经算是很手下留情了。

    但看到胭凝神态自若的表情,隔壁擂台的公瑾却觉得很安心,从很久以前开始,自己与这个女人就是最合拍的搭档,两人联手进行的任务从来没有失败过。

    这次的联盟大会,发展到这里已经有点失控,所以让胭凝以陶潜的形象现身,夺取盟主之位,这样会比较好办事。虽然说也可以由自己来夺取盟主位,但考虑到自己比较擅长暗中活动的优点,还是由胭凝站在台面上比较好。

    对于个性孤僻的公瑾而言,胭凝几乎是唯一与他有着友谊关系的搭档,而回忆起两人的因缘结识,则要把时间回溯到四百年前。

    那时候,胭凝刚刚进入白鹿洞,出身于市井阶层,没有任何背景的她,入学时除了身上一件肮脏不堪的白袍外,什么多余的财产也没有。

    在整个修业过程中,她表现得从不出色,礼、乐、书、术、诗、文,都没有特殊的表现,考较武技时也只是中上的成绩,除了在她所喜好的山水画、诗上面,偶有令人惊艳的作品,因此在一众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