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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总裁的陷阱:吻上小女佣第70部分阅读

    有钱人,他很老,可他能满足水湄所有奢侈的愿望,这才是水湄想要的生活,茗烟的脸虽然好看,但是不能换来珠宝挂在脖子上点缀她的美丽,所以茗烟失去了作用。

    可茗烟还是错了。贞洁不是妖精,她犹如自己的名字,贞,洁。她的情人一周只来一次,他们只有身体的强烈侵蚀。茗烟不明白这样漂亮又有学历的女人为何爱上这个有妇之夫,并且为他坚守自己。贞洁说爱上的时候不知道,知道的时候却又退不出来。

    她每天扮演妖精,四处蛊惑男人,可是却不和他们上床。她说,好想成为真正的妖精,只为珠宝而生,不为爱,那样心就不会疲惫。而贞洁没有做到。

    可是现在不同了,贞洁说,她有了茗烟,她出轨了,对那个同样出轨男人的坚守到此为止。她一直等一个人,一个合适的出轨对象,而茗烟恰在那个时候给了她一眼惊艳。没多久,贞洁离开了那个男人,走的决绝。她选择了第三个男人,那预示着忘记过去,全新的开始。茗烟只记得,在很多个暖色的午后,拉上夏威夷风情的窗帘,两条各怀心思的肉体彼此忘情的吞噬。

    而茗烟,一个两次婚姻失败的男人,终究要经过多少女人的身体才能找到自己心里渴望的那种爱情呢。就在茗烟被这个问题困扰的时候,它却悄悄地来了。

    在茗烟第七次去同一家美发用品店买剪刀和发卷的时候,茗烟遇见了她,黄莺。二十几岁的人特有的稚嫩和朝气在她身上仿佛散发着魔力,磁场一样吸引着茗烟,茗烟早把自己看作是个千疮百孔的男人,多么需要这样一个没有太多经历的女孩子慢慢在茗烟生活里抚平所有的伤痕,让生活变得只有简单的快乐。

    黄莺对茗烟的好感也源自这张让茗烟悲喜交加的脸吧。她常常挽着茗烟的拉着胳膊傻傻的问,你会永远和茗烟在一起吗?茗烟抚摸着她的头,小傻瓜,茗烟当然会永远和你在一起。可是,西城,茗烟怎么觉得你会离开茗烟呢。那是错觉,茗烟不会离开你。

    在茗烟多次自己买单为准丈母娘变化着做各种造型之后,她似乎读懂了茗烟的用心。可是他坚决反对茗烟和黄莺交往,理由是茗烟这样的男人看上去就不可靠。黄莺告诉茗烟,她五岁的时候父亲就抛弃她们和别的女人走了,母亲一直过得很苦。茗烟恍然大悟,一个长期没有男人的家庭是多么的缺乏安全感,对男人的信任度会多低,尤其茗烟这种长相的男人。

    尽管准丈母娘百般反对,可茗烟和黄莺的感情剧烈上升,跨越身体的界限,已经不在她控制的范围内了。也许爱情注定是千回百转的,当茗烟无意中看到黄莺母女挽着一个男人有说有笑逛街的时候,心里的感觉就像是六月飞霜。当茗烟强忍住面红耳赤质问黄莺的时候,她说出了实情,那是母亲给她找的男人,他很朴实,开一家小型加工厂。让茗烟心疼的是黄莺还说,和他在一起的时候不会觉得他会离开自己。

    他们结婚那天,茗烟远远地看着挂满粉色气球的酒店大门,用眼泪祭奠最后的爱情。可是就当这个看上去朴实又老实很值得依靠的男人盛装出现在酒店门口的时候,一个女人带着孩子气喘吁吁的跑过来,喊他老公你不要走,半米高的男孩喊他爹。

    婚礼戏剧化的结束了。美发用品店很久没有开门了。茗烟心里放不下黄莺,尤其是以往的一颦一笑,她和母亲只是缺乏安全感而已。当茗烟带着鲜花出现在她们家里问她愿不愿意嫁给茗烟的时候,母女二人趴在茗烟的肩膀哭了。那一刻,茗烟觉得自己是这世界上最幸福的男人。

    ☆、后记之无常1

    一

    十点钟,蔡凝懒洋洋地打开一半店门,准备营业。做成|人用品的通常都是快到中午才开门,而夜里往往12点以后还有顾客。

    白底红字的招牌已经被雨水刷的有些淡了,只有玻璃上贴着的各种药具大海报还清晰可见,只是透过玻璃却看不到里面。成|人用品就像成|人夜里做的事情一样,通常是隐蔽的。

    昨晚二点有个冒失鬼敲门说买两只套,而且要最厚的那种。害得蔡凝只好拆开一盒,单卖给他两只。换作平时蔡凝本不会理这样的顾客,可是面前的这个冒失鬼背了一副高高的行囊,上面插着敞篷,那是探路者牌子的,蔡凝喜欢这个牌子的广告,它的广告语是:探路者,自由的心。喜欢同样品牌东西的人,某些方面一定有着相同的特质。

    蔡凝想着昨晚的男人,别人都要最薄的,他却要最厚的,莫非想持久一点,但是这样就没有□□了。那是个好看的男人,眉心的间距很宽,一副旅行者的打扮,慌张略带羞涩的眼神,旅行途中往往最容易有艳遇。

    蔡凝收钱的时候朝他心领神会的笑着,笑得男人不知所措。

    二

    除了看店,蔡凝习惯整个上午逛屈臣氏和坐在星巴克,这是这个南方小镇唯一能让她感觉到城市气息的地方。买几只不同颜色的唇彩,然后到星巴克点上一杯叫拿铁的热咖啡,坐在靠窗的位子,看着窗外的细叶榕在风里漫天飞舞。她是优雅而好看的女子,尤其是在落寞的时候。

    蔡凝初来这个小镇是两年前,一个人提着简单的行李,没有目的旅游,来到了这个小镇,她在星巴克对面的街上,看到一个摆地摊的男子,上面堆满她看不懂的艺术签名。两元设计一个签名,十元一张画像,小姐需要吗?男子见蔡凝走过来开始叫卖。蔡凝本不喜欢这些,自己不是歌星不是名人,要签名有什么用呢。眼前的男子用渴望的眼神看着她,一头略打卷的过耳发,浓眉大眼,不到三十的年纪,俨然一副落魄的艺术家形象。蔡凝点点头,坐在小椅子上,写下自己的名字,并掏出2元钱。一会,男子设计了五款蔡凝的签名,有的龙飞凤舞,几乎看不出什么字,有的古典娟秀,有的像英文,蔡凝选了最后一款,时尚流畅又容易看懂的字。她觉得这个签名设计的很适合自己,好像触动了自己心里的某跟玄。男子细心的教蔡凝怎么落笔怎么起笔,四目对视的时候,蔡凝急忙看向别处,他的眼里有一种风情,那风情让女人看了,不想拔出来,后来蔡凝在这里画了一张铅笔素描的肖像。

    蔡凝把肖像裱起来,这幅像传神的是那双眼睛,他竟然画出了蔡凝的心情。失落迷茫空洞。之前蔡凝所在的机关单位裁员,她不幸中招,这才出来旅行散心。

    人生的相遇有千百种,也许是蔡凝落寞的美和男子的漂泊形成了交叉点,总之他们就是这样开始的。男子叫季末。美校毕业多年,工作换了几十个,没有一个做够半年的。现在同样流落到这个小镇。

    蔡凝和季末住到了一起。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惺惺相惜。蔡凝也做着一份打字员的工作。季末仍是在街头卖签名和画像。

    ☆、后记之无常2

    三

    又是午夜,蔡凝坐在自己的成|人用品店里,回忆着从前和季末的种种。当初和他在一起,很大程度上是因为那副肖像的眼神穿透了自己的心。都是在异乡落寞的漂泊。

    和季末住到一起后,蔡凝打算一直留在这个小镇,努力赚钱,然后买个小房子,生个小孩子。她却忽略了,季末是不折不扣的浪子。

    在起初的几个月里,季末每天都会带一只玫瑰花给她,缠绵到午夜。那样的日子里,蔡凝和季末都感觉到了温暖,用对方的身体取暖。而季末从未给他承诺,但是蔡凝爱,爱他的才情,爱他的品质,爱他的决不妥协。

    半年后,没有任何征兆,季末走的无声无息。只留下了一封信。信上说,蔡凝,你缺少女人风情万种。季末走的干净利落。

    和季末住到一起的第一天,蔡凝就知道他终究会走的。只是走的这么快,是蔡凝始料未及的。她想用时间去钝化他,去笼络他的心,让他永远留下。因为她不想,这只是一场风月。

    眼泪和悲哀之后,她开始相信,总有一天他会故地重游。再遇到他。这是她在这里最后的信念。

    蔡凝用从前的积蓄租下来一间小店,做起了成|人用品的生意。她想,也许从这里面可以侵染女人的风情吧。夜里,蔡凝的心总会疼痛,那是太深的想念。

    一年半的时间过去了,季末没有回来过。蔡凝从没有换电话,一直等着它响起。小店生意不算太好,但是维持温饱略有结余还是可以做到的。蔡凝已从当初进货时不好意思开口到口若悬河的给顾客介绍各种工具的使用方法,没有丝毫羞涩之感。她已经修炼的很有风情很有女人味。

    也许那个男人根本不会回来,他已不知又漂泊到了哪个城,和那个女子缱绻。那些□□画就是最好的证明。

    再相见,只是蔡凝一厢情愿的约定。她在用最后的青春赌博。她每天仍旧盼望。

    四

    一个月后的午夜,蔡凝准备打烊。就在准备拉下防盗铁门的时候,一个男子气喘吁吁的跑进来,清秀的脸多了一丝红晕,格外好看。眉心间距很宽。探路者。蔡凝记得这个男人,他就是前一段日子夜里来买过两只最厚的避孕套那个男子。

    男子说,真抱歉这么晚打扰你,我是特意来感谢你的,感谢你的救命之恩。蔡凝被他说的莫名其妙,自己每天除了喝咖啡,逛街就是看店,哪有救过他。不过看他真诚的样子,莫非是那两只套救了他,让他免遭性病。

    男子说,自己是个探险爱好者。那晚四个志同道合的伙伴准备搭飞机去西北沙漠里走一趟。走前,他忽然想起自己看过一本皇家特种兵手册的书,上面说,带上两只避孕套也许用的到。关键时刻用他装水方便适用。他就来买了。

    结果,他们进入沙漠,遭遇短暂的沙尘暴,路标找不到了,身上带的水都流在了沙漠里。

    ☆、后记之无常3

    水没了,原以为会渴死在这里,大家不敢乱走,原地等待救援。却不知道他们只是进入了沙漠的边缘,不远处就有水源。最终尚未等到救援又极度饥渴的情况下,体力好的两个人带着避孕套在边缘处寻找,结果找到了水源,并用它们装了满满两袋,带回给体力弱的伙伴。

    男子说,避孕套很耐力,很结实。真的不错。

    蔡凝开始细细打量眼前的男子。相书上说,眉心宽的男子是一辈子不会操心。男子又说,我真是不知道怎么感谢你才好。蔡凝闻到,而他身上竟然有种自由的气息。

    蔡凝说,那就把你的探险故事都将给我听。男子明眸皓齿,手指飞舞,他讲了一个晚上,每一个故事都成为蔡凝的惊喜,故事里充满她失去了的自由的气息,直到后来,讲的不是故事,而是彼此。夜很深,很深,他们仍在私语,只是声音越来越轻。

    再后来,两个人你的双唇慢慢靠近,磁铁般紧紧吸附,他的手从她的胸向下滑落。她忽然抽出身来,它来的太唐突,自己还没有做好准备。

    朝纲。男子抱歉的走后,只留下那股自己的气味道。蔡凝不想想他,天都亮了,可怎么也睡不着,脑子里全是他的样子还有这个名字。蔡凝恍惚梦到自己在和一个男人拥抱在一起,赤裸着身体,慢慢进入自己,他是朝纲,梦醒后说不出的脸红心跳。蔡凝做了那样一个春梦。这一晚,他梦到的不是季末。

    也许是自己太久没有亲昵了,身体枯萎了,而他恰好是那样阳刚的男子,燃了自己身体的欲,才会做这样的梦。蔡凝这样告诉自己。然而她还是不断想着朝纲说过的话,他说,你在夜里格外的妩媚。

    每次有男人来买套,听着脚步,蔡凝都希望抬头看到的是朝纲,她想再看到他。看到那个温存而舒展的面孔,宽宽的眉心,还有旷野中的自由气息。

    她想他,想这个和自己身体最后接触的男人。

    这那次之后他一直没有出现。

    五

    隔壁的店一直亏损,前不久终于盘出去了,这条街显得更冷清了。今天是隔壁店开业的日子,那是一家户外用品店。锣鼓鞭炮舞狮熙熙攘攘。蔡凝没有出门,热闹和自己无关。可醒狮的队伍敲开了她的门,老板恭喜发财,沾沾喜气。

    热闹来的突兀。这时她才看到隔壁的户外用品店老板是朝纲。热闹退去。朝纲站在蔡凝的店里,就像那晚,面对面。蔡凝的心里好像一块石头落地了,仿佛失而复得的窃喜。朝纲说,我把店搬到你隔壁了,我要日夜看到你。

    那丢失的自由的味道又回来了。仿佛自己等待的男人跟季末无关。只有朝纲。蔡凝彻底沦陷了。在无数个夜里,和他亲昵,是那么的彻底,是那么的动容。原来,眼前的这个男人才是自己最想要的。

    朝纲和蔡凝把店面打通,一起开始经营户外用品。这当然是朝纲的意思。一天,她从店里订阅的报纸上,看到一条新闻:富婆包养小白脸年薪五十万。图片一间乱哄哄的酒吧,一个男子正在举杯讨好一个年纪很大浓妆艳抹的胖女人。尽管是侧面,蔡凝一眼就认出,他是季末,不会错。

    原来季末从来没有离开过这个小镇,只是街头签名时被富婆相中,高额数字的诱惑足以让他背叛卑微的爱情。那张所谓的风情的字条不过是借口。那一刻,蔡凝真不知道是该嘲笑自己的愚蠢还是该为自己庆幸。

    结婚前,蔡凝把自己开成|人用品店的缘由毫无保留的告诉了朝纲。她不想隐瞒这个男人,如果她嫌弃,那么她就离开。朝纲搂着蔡凝,傻瓜,每个公主遇到自己的王子之前,都会吻过癞蛤蟆,我怎么会吃癞蛤蟆的醋呢。

    蔡凝幸福的笑着,眼前这个男人才是值得自己依靠一生的。

    ☆、后记之初见1

    当哈韩服饰成为主流占据大街小巷时,她却一席浅浅素衣,仿佛不食人间烟火的女子,就像奥运会上腰间佩玉的礼仪小姐,不同的是你会觉得她是从宋词里走出来的,沾染着弱骨柔情,回眸一笑,宛如新月。她是蓝裳。喜欢读容纳兰若词的蓝裳。

    苏岑一直在不远处看着蓝裳,他观察她已经很久了,他喜欢蓝裳浅浅的裙,喜欢看她站在河堤上杨柳下,怅惘的神情,相思的模样,宛如画。

    苏岑记得,童年时候他曾看见两个小女孩在路旁折下几只桃花枝,边走边嗅,缓缓穿过巷子,浑然不知鼻尖上沾满了花粉,他呆呆地看了很久,直到女孩消失。从那以后,苏岑喜欢上了安静怡然的女孩,而蓝裳身上就有苏岑记忆里童年的影子,仿佛那份怡然是与生俱来的,带着忧愁和花香。

    蓝裳却说,我爱上了纳兰。然后诡异地朝他一笑。苏岑觉得这笑有着莫名的深意。

    立夏那天,苏岑拥着蓝裳走过红地毯,他像呵护画中的柔弱女子。洁白的纱裙,鲜艳的雏菊天堂鸟花束,伴娘萧夏穿着米色的小礼服,小心翼翼地走在蓝裳身后。蓝裳眼里涌动着一串泪,一直以来,她以为自己永远不会有这样一天。

    那天,蓝裳告诉苏岑,自己有贫血和先天性心脏病,生命注定不会太长久。可苏岑却说,有爱,就不会分离。等我们攒够了钱,就做心脏移植手术。

    苏岑不顾家人的反对,和蓝裳结百年之好,那天的伴娘是蓝裳的唯一的朋友萧夏,自小与蓝裳相伴,她已经把安静当成一种习惯。

    婚后苏岑工作,蓝裳在家,还是读容若的词,或者在本子上随便写写。她的字像她的人,瘦而静。勉强读完大学,蓝裳的身体是不允许她工作的,一声惊吓,一声吼叫,也许都会要了她的命,就像那句老话,命如纸薄。

    苏岑也学会了用极其安静的方式对待蓝裳,像呵护一盆风中脆弱的小花。他一直希望自己尽快存够钱,然后再找一个合适的心脏给蓝裳移植。他虽然是柏拉图式的男子,可有谁愿意自己的爱人离去呢。

    蓝裳每天给苏岑热一杯牛奶,做一个水蛋,还有蒜蓉蒸青菜,这些是苏岑最喜欢吃的,仿佛安静的生活,让他清心寡欲,除了赚钱。

    一年后,苏岑已经存够了心脏移植手术费用的二十分之一。他想用不了多久,再向亲朋好友借一些,加上医疗保险应该够了。

    苏岑拉着蓝裳逛街,北方的夜不那么喧嚣,正好合适。蓝裳最近的脸色比从前还要苍白,苏岑觉得也许是她太寂寞了,应该出来走走,他给她买浅蓝色的连衣裙,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