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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雪第1部分阅读

    小说名:微雪

    作者:饶雪漫

    chapter 1 重逢

    chapter 1 重逢

    冬天最后一场雪降临的夜晚,是我的高三下学期开学第一天。

    我在凌晨就听到雪瓣跌落地面的声音,拉开窗户,看到一片荧光白。

    起身下楼,发现米砾竟比我早起,正在收拾他的东西,他没有让李姨帮忙,看上去很有条理的样子。他终于脱下了他的那些奇装异服,把稍显小的校服别扭地套在身上。

    那是天中的校服,我也有过两套,只是,我再也没有穿它的机会了。穿上校服的米砾看上去挺高兴,他在客厅中央的白色地板上滑行,又立住,展示了他连续的绚丽转圈,手托额头,居然背诵了一句校训:“天一中,展风流。发展中显个性,团结中争创新。”

    李姨正在拖地,只顾看他表演,差点自己踩到拖把摔倒。我也跟着没好气地笑了。米诺凡在楼梯上大声地喊我们快点把东西准备好,米砾趁他没注意朝楼上死翻白眼,然后溜到我面前悄悄地对我说:“米二,有天大的秘密,想不想晓得?”

    米砾是个没什么秘密的人,所以他所谓的天大的秘密实实在在是引起了我的丁点儿八卦之心,于是我很配合地看着他,等他公布答案。他朝楼上看了看,又朝往厨房走去的李姨的背影看了看,这才凑到我耳边小小声声地说:“昨晚听到米老爷打电话,好象是说高考太苦了,要把我们弄出国。”

    什么?!

    “说说而已。”米砾有些紧张,又有些兴奋,笑嘻嘻地搓着手,没出息到了极点。

    “抓紧点,送你们报完到,我还有重要的事。”米诺凡一面说一面拎着一条金光闪闪的领带从楼上走下来。

    他走到我面前,捏着手中那条扎眼得有些过分的领带,对我说:“这是一个生意上的朋友送的。今天要和他见面,不扎这条不行。我只会一个打法,你上次替我打的那个什么结来着?你再替我打一遍吧。”

    “温莎结。”我纠正他。他昂着脖子,把自己的衣领竖起来,等我替他把领带围上去。

    我仍然记得那打法,且永远不会忘记。

    手里动作不过三下五除二,很快就打好了。

    我仍然记得,上一次替他打领带,是我才十三岁那一年。因为前一天家里的领带都送到店里去做护理,家里只剩一条宽领带和一条平时上班用的领带。他又临时决定去参加一个酒会,急得直冒火,打电话逼他的秘书十分钟之内出现在他面前并替他打好领带。

    是我自告奋勇解决了所有问题。

    只是他不知道,这种打法,是么么教会我的。在我五岁还是六岁那一年,我们一个下午坐在一起,玩打领带的游戏。

    她竟然教给我六种打法。而且,我到现在都全部记得。

    或许我遗传了他的偏执,我一直坚定地认为:总有一些事,是米诺凡所不必知道也不能理解的。

    无论如何,我们的关系有所改善,除却一桩问题,他发誓永远不和我达成一致。那就是关于我的感情。这是一个让米诺凡永远头疼永远想不明白的问题,用他的话来说,从拉拉到瘸子,米砂你是不是故意要让我这个当爸爸的疯掉才罢休?

    天地良心,我怎么可能谈得上“故意”。

    这一天,米诺凡是先送我,再送的米砾,他的宝马730开到天中还有人多看一眼,开到我们这所所谓的“贵族学校”就属于正常级别。车子在校门口停下来,他们一人替我拖一个箱子,非要送我到宿舍。老帅男外搭一条洋气十足的领带,小帅男穿着低调的天中校服,自然一路吸引无数的目光。

    米砾犯马蚤,故意过来搂住我的肩,一步三晃。我脸红脖子粗地推开他,他哈哈大笑说:“好心没好报,我这样做是要让老爹放心,告知天下咱米二早名花有主,让这所学校里的男生从心碎到心死,你也就安全了。”

    “万事靠自觉。”米诺凡说完,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我不夸张,那一眼真是意味深长,好象抓住我什么犯罪证据一般地让我气短。

    “老爹。”我心里不爽,于是恶作剧地爆料,“米砾在谈恋爱。”

    “你胡说!”米砾扯着嗓子吼。

    “他爱上洋妞,不信你查话单,越洋电话可不是一般的贵。”

    “胡说,我都打网络电话!很便宜的。”米砾喊完才发现上了我的当,拖着箱子追着我打。我转身,看到米诺凡竟然在笑。

    儿子恋爱,他笑成这样。我恋爱,他就伤神伤肝,这算哪门子事?

    真不公平!

    “米二,我要跟你比赛!”米砾那天走的时候,忽然回身,头从我宿舍大门口歪过来,朝我眨了眨眼。

    “什么?”我没听明白,追到门口。

    他没有解释,而是飞身跑掉,甚至一个箭步冲到了米诺凡前面,只不过很快刹住脚步,又回过头来。我们的眼神有刹那交会,那是一种很奇怪的感觉,在我和他之间,本应该常常要有却总是没有的应该属于双胞胎的奇怪体验。

    此米砾已经完全非彼米砾,他是要好好干一场了,我明白。

    我还是替米诺凡感到高兴的。一儿一女,有一个争气的就好。这么一来,我又被自己自暴自弃的想法给吓了一大跳,怎么可以这样,绝对不可以这样!

    米砂没有认过输的,不是吗?

    我环顾四周,这里的一切都和天中有相当大的不同。宿舍很大,而且一间只住两个人,同屋的女生没来,我一个人呆在那里发了很久的呆。然后,我决定去做一件事。

    一件我想了很久要去做,但是一直都没有去做的事——去见他。

    我要救自己于恍惚之中,这是必须的。

    米诺凡,请你一定要原谅我。

    半年了,我仍然记得最后一次见面。在明亮的麦当劳落地窗前,他仍然给我点果汁,他自己喝可乐。我不做声地吸光了一整杯果汁,才犹犹豫豫地对他说:“我已经答应了爸爸,高考前,都不和你联系。”

    “好。”他仍然穿白色的t恤,答应得那么干脆。那一刻,我不是没有感动的。我原以为他至少会询问原因,而我就可以把事先准备好的理由和盘托出。

    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我甚至写好了这样勇敢又有些不知廉耻的诗句,准备趁他不注意,偷偷塞进他的口袋。可他居然如此信任我,连原因都不问。所以,我又有些要了命的遗憾。噢,真是患得患失。

    因为腿伤的原因,他并没有读上北京电影学院。他在本地上了一所普通的大学,他读的专业,是听上去很神气的工商管理。但是谁都知道,在那样一所什么都不是的大学,学习这个华而不实的专业,对他的将来意味着什么。

    不过,他似乎并不怎么遗憾。他很认真地对我说:“天将降大任于斯人,必先苦其心智。”那时未读高三的我,居然就天真地相信了他的话。

    可是,待我读到高三,才得知,他读的专业,按理说无法接纳肢体残疾的学生。可见他能进这个专业并不容易。

    天中的论坛里,有许多无聊又花痴的女生,把他叫做“拜伦王子”。她们在第一时间报道他的行踪,分析他的生活,甚至仍然关心他的情感状况。

    不过更花痴的是我,我特地去学校图书馆借阅《拜伦传》,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去研究这本枯燥的巨著。

    十九世纪的诗人拜伦天生残疾,因此变得愤世嫉俗放荡不羁。

    多么可笑,他压根不是这种人。我还了书,回到教室,心却飞到外面。我还是关心他的一切,希望天天和他短信或者能打个电话,但我真的不联系他,他也就真的不联系我。我有些不爽,一有空小心眼就往上冒。

    我希望他思念我,像我思念他。

    只是他果真就此消失在我的视线里和遐想里,连二十四小时开机的手机,都不曾接到过他一个电话。

    我便也赌气地过了这半年。

    他居然如此遵守诺言,我却不知道该高兴还是难过。

    鞭长莫及。

    整个高三上学年,是以从未有过的飞快速度从我耳畔倏忽消失的。

    直到在期末考试的语文试卷上看到这个词语,题目是辨别下列成语的写法是否正确。

    鞭长莫及。鞭长莫及。

    我想起曾在醒醒家的阁楼里和她一人一只耳机同听过的歌曲,应该是那个从天中走出去的名歌星,她用好听得无法形容的嗓音唱道:你在很远的地方,思念它鞭长莫及,我在漆黑的夜里,听过的每一首歌曲,说的都是啊,关于爱情的道理——

    往事从已经忘掉旋律的歌里固执地飘出,我握着深蓝色自来水笔的右手指尖忽然如同被针刺到,感到仿佛幻觉的一阵痛。自来水笔从手中掉落,一下子滚到地上。我慌忙去捡,可又不慎从座位上摔了下来,简直狼狈至极。

    整个考场里的男生女生,都发出了轻轻的笑声。

    我站起身,急得满脸通红。陌生的老师走到我身边,替我捡起地上的笔。

    我猛然一回头,视野里白茫茫一片。

    这里谁也没有。

    哦,我忘了,这里不是天中。这里没有醒醒,没有米砾,也没有他。没有人关注我的喜怒哀乐,即使丢人,又何所惧?这里只是我的高三语文考试考场,我面临一个叫做“鞭长莫及”的词语,忽然灵魂出窍,记忆差一点就决堤涌出。还好我控制得体,才不至于差点未能完成全场考试。

    感谢那一刻,让我深深地明白,原来人根本无法和自己的记忆说道别就道别。雪藏在心里的往事,反而更容易生根发芽。对于他而言,也应该是这样,如果真能完全彻底地忘掉我,是不是代表以前的一切都只是属于我米砂一个人的幻觉呢?

    所以,我这次去找他,除了单纯的说不出口的想念之外,还有点按捺不住的算账意味。另外,如果米砾说的那个“天大的秘密”真的是真的的话,我们还有多少时间来得及去后悔或者是怀念呢?

    而现在,他就站在我的面前。

    他刚刚从食堂出来,像是变瘦了些,头发却更短了。下巴上似乎还有点胡茬没有刮干净,还是他故意如此?他穿着一件黑色羽绒服,略显臃肿。都说男生到了大学就会变得邋遢,路理也是这样?

    我有点儿沮丧。

    不过我发誓,看到他的第一眼,我所有的不快和怨恨都被他看着我的眼神融化了。谢天谢地,他没有认不出我。他好象一点也不感到意外,只是微笑着,用略略提高的声调说:“你来了?”

    那一刻,我的眼角有些泛潮,但我不想让他发觉。于是很用力地笑着走过去,说:“是。你没有惊讶?难道我没有变得更漂亮?”我努力开着蹩脚的玩笑,情不自禁走上前替他接过他手中褪色的小猪饭盒。

    他没有阻止我,而是默默跟在我身后,却不上来和我并排走。

    我故意走得慢些,他好象走得更慢了。

    我忽然又恨起来。我对他的想念,他其实一直就心知肚明吗?还是他真的只把我的到来,当作一次普通的朋友的造访,因此,不值得大惊失色,不值得兴师动众?

    这些小气兮兮的想法,我自己也知道很没有道理,可是,它们就像雪花一般在我的头脑里上下翻飞,让我一句话也说不出来。

    我们走着的路,是他们学校最主要的一条通道,道路两旁栽着的梧桐树,现在都掉了叶子。一切都是那么灰扑扑,让人打不起精神。我们的身边,也不时有拿着饭盒的学生经过,有的人甚至会大声跟他打招呼,开玩笑地叫他:“嘿!路导!”

    看来,他在这所学校里,也是一个小小的名人呢。

    “路导?”我轻声地、几乎是无意地重复着这两个字。

    他笑了,居然有些腼腆:“现在这个学校,也有个话剧社。我刚导的一个话剧,反响还不错。”

    是吗?也有一个话剧社?看来他的记性并不差,也许这只能说明,他想起我的时间,太少太少了。

    “大学生活一定很有意思吧。”我看着自己慢慢移动的脚尖说,“你还和以前一样忙碌,一样受欢迎。”

    他却没有接腔。

    “下雪了。”他忽然说,“你冷吗,米砂?”

    我万万没有想到,这半年里我们的分别,并没有使这重逢的场面显得更加难得和感动。至少,我在路理的脸上,没有看到这种狂喜。又或许,是我太拘谨了?

    我下意识地点点头。很奇怪,已经是春天,天空居然又毫无征兆地飘起了微雪。我只穿着一件羊毛的薄大衣,开始感到一阵刺骨的寒冷。

    他伸出手,轻轻地把我衣服上连着的帽子拉上来,覆住我的头顶。我们又一次靠得很近,他仍然那么懂得照顾我,连拉帽子的动作都那么轻,末了还轻轻掸掉了我额前的刘海上的雪粒。我有些羞涩地张望了一下左右,幸好并无人注意我们。我这才想起来,这是在大学里。我们并不需要害怕什么,不是吗?是啊,等我读了大学,我就可以和他拉着手去公园,去电影院,甚至去天中,我们再也不怕被人看到。

    真是太棒了,不是吗?

    想到这个,这些相思的苦简直算不上什么了。

    他好象注意到了我兴奋的表情,提议说:“去我那里坐坐?”我想也不想就开心地点点头,然后,我一下子拉紧了他的左手。

    有一刹那,他的笑容凝结在脸上。

    但我宁愿认为这是幻觉,因为最终,他没有推开我,而是反抓住我的手,轻轻地,牵着我走出了校园。

    就好象高二暑假时,他曾在夜晚这样牵着我的手和我一起散步一样。

    我庆幸我没有问他为何不住宿舍。那种上床下架的该死的宿舍构造,我实在是太了解了。关于他的腿,我从不在他面前主动提起。时间久了以后,我能做到瞟也不瞟一眼。

    甚至很多时候他提起,我也绕开话题。

    因为不知道为什么,每次一说起这个话题,我的心就好象被什么小虫子咬掉了一小块,忽然要命的疼。

    如果我都这样疼,何况他呢?

    他住的地方,其实离学校不远。我们一起走过一条七歪八拐的小巷,在一栋小居民楼的一层,他掏出钥匙,打开了门。

    他掏钥匙的时候,也顺便松开了我的手。我的手上仍然留着他手的余温,这一次,我机灵了不少。在他打开门之后,我就轻快地跳进屋内,自己给自己先搬出一张椅子来,就放在他的写字台前另一张椅子旁边,准备坐下。

    他费力地跨进门槛,顺便带上门。

    我转移视线,环顾着四周。这间小小的屋子,收拾得一尘不染。干净的写字台上放着一台老式的电话,我好奇地凑近看看,一边问:“你还用原来的手机号么?”

    “嗯。”他点点头,似乎因为我忽然搅乱了他私人空间的平静气场,显得有些不安。我不管那么多,继续四下打量,让我诧异的是,在整洁的书桌上,除了电话、书、碟片和他的dv,居然,还摆着一只烟灰缸!那只烟灰缸里,居然,还剩着几只抽完的烟蒂!他居然,学会抽烟了?

    “那,不是我的。”注意到我的惊讶,他有些尴尬地急步走近,伸手把那只烟缸推到了一排书的后面。

    “哦。”我轻声说。

    “不知道你要来。”他有些尴尬地说,“我这里没准备饮料,只有喝白开水。”

    “不喝。”我摇着头说,“我不渴。”

    “对了,我有巧克力。”他弯下腰,开始在柜子里寻找。

    唉,难道在他的心目中,我是这样一个要吃要喝的小朋友么?还是,我只是一个客人,他必须要维持这种礼貌?

    敲门声就在这时候响起来。

    “我去开门!”我几乎是跳起来。

    第一个念头居然是:莫非,米诺凡一直在跟踪我?

    事实证明了我的神经过敏。门外站着的,是一个女孩。

    我是迟疑了一秒才断定她是个女孩,因为她穿着宽松的灰绿色格子的大衣,剪着比男孩还要短的短发。只需要一秒钟我便判断出,她和我不是一个类型的。她皮肤虽然很白,可身材比我还要高一点,蹬一双蓝色帆布鞋,有些男孩子的帅气。

    特别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