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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章 水银干尸

    那具尸体长约七尺八寸,肩如猿,臂过膝,只是它的装扮是颇为古怪,一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在沐梓风的脑电波里激荡游走。

    难道是?沐梓风想起了什么,一个踉跄,倒退几步,疑问从脑海中冒了出来:

    那不是山鬼吗?

    只见尸体的头颅上,赫然戴着一顶青铜头盔,尸身没有完全腐朽,有的地方覆盖着皮肉,有的地方裸露着白骨。手骨上长着六寸长、锋利无比的指甲,虎口里握着一柄寒光闪闪的肋骨弯刀,这和山鬼的模样高度相似。

    山鬼是从棺材里爬出来的,鬼鸣岗上横行的山鬼是这些盗墓贼放出去的?

    接连出现的一个个疑问,对于掌握有限信息的沐梓风来说,实在是匪夷所思,难以参透其中玄机。所以,他再次凑到棺材边上,低头观察着那具尸体。

    尸体表面已经蜕变成了深黑色,尸体的全身、棺材的底部都附着黑色的颗粒晶体,沐梓风顺手捻了几颗起来,放在鼻尖旁闻了闻,又用食指和大拇指来回搓了搓,让他意想不到的是,那颗粒状居然是水银。

    “这居然是……”沐梓风大惊失色意味,忍不住叫了起来:“水银干尸!”

    “风哥,是不是又发现了什么可怕的东西。”赵紫川已经浑身抖如筛糠,他低垂着眼皮,生怕窥探到什么不干净的东西。

    “川弟,你就蹲在那里,继续清理!”沐梓风安慰道:“没有什么恐怖的东西,这里如此多的人,不会有事的!”

    赵紫川点了点头,没有再问了。

    沐梓风又将目光移到了棺材里,看到那具水银干尸,他又想起了更多的故事。

    制作干尸的母目的,自然是为了永不腐朽。世人皆知,埃及人制作的木乃伊,名满天下。其实在我国,也有保存尸体的方法和技术。

    高档的产品,比如金缕玉衣,唐诗有云“劝君莫惜金缕衣,请君惜取少年时”,将金缕衣和“少年时”相媲美。

    在现实中,金缕玉衣是王侯级别才能享用的高级陪葬品,穿上它下葬的人,据说可以永不腐朽。

    限于金缕玉衣的珍贵、古代墓葬的规制,并不是一般人可以享有的物品,对于那些陪葬的奴隶来说,墓主人则有更残忍的办法。

    那就是趁着他们活的时候,喂上迷药,待到人昏迷之后,在头顶凿出一个铜钱大小的洞,顺着洞口将水银灌了进去,再将尸体全身浸泡在水银里七七四十九天。

    四十九天后,将水银干尸挂在通风处,等风干完毕,装进棺材里,一具水银干尸就制作完成,据说水银干尸可以保持千年不朽,栩栩如生。可是在沐梓风看来,即便不朽,那也是怨气极大,毕竟他们死的实在是太冤枉了。

    对于他们的诉求,墓主人能做到充耳不闻,他们的痛苦,远远比不上墓主人挟山超海的私利。

    一些古代的暴君,往往喜欢将自己皇家卫队集体制成水银干尸,用来护佑着帝陵,以求在地下世界依旧被前后簇拥,保卫着他永做帝王的良宵美梦。

    记得在长安大学读书的时候,在课堂上听吴教授讲解过具体制作过程,导致他那天的午饭都没有吃下去。

    第一次在现实中睹到水银干尸,沐梓风感觉不仅仅是恶心,更多的是愤怒。忠心耿耿的主人家奴,被无情的主人,残忍地制成了水银干尸,落得悲剧的下场。

    这些人拼死护佑主人意义又何在呢?

    如果在考古队,沐梓风真想仔细研究棺里的水银干尸,但是现在没有办法,坑底到处站着持枪的黑绸短褂,

    桃木蓝里摆放着一块玉佩,三、四块马蹄金。沐梓风必须不停地从棺材里取出宝物,放到篮子里。他知道,若是稍微迟疑一些,黑绸短褂就会将枪托顺手砸了下来,他只能先将那些珍贵的陪葬品取出来。

    虽然这种行为极度不光彩,无异于盗墓掘坟,但是沐梓风眼下必须得忍住,他唯一能做的,就是尽量不破坏出土的文物。因为在愤怒的同时,沐梓风这个考古实习生也有些兴奋:单凭这个规模庞大的陪葬坑,他不难想象墓主人的地宫,岂不是如龙宫一般奢华?

    保护文物不是一句空话,既然身陷囹圄,就尽最大努力,让文物完好无缺地保存下去,否则和盗墓贼又有什么区别呢?

    在棺材底部,沐梓风接连取出了马蹄金十几块,看来作为陪葬者,此人生前也是颇为富贵。

    清理到干尸的右手臂区域,沐梓风移动了干尸的手臂,一只九寸长短的瓷器便出现在眼前。

    沐梓风整理一下镣铐,以防砸到珍贵又脆弱的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