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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七十七章

市的人们来说,夜雨寒鸦夺走了属于他们一个领域的荣誉,但这里的人们却不嫉妒夜雨寒鸦,反倒是悔恨为什么夜雨寒鸦不是他们萨迪拿市的人。甚至有不少钻研文学的少年励志要超越夜雨寒鸦!

    对此,霍也只能表示——优秀的人,在哪个领域都会发光!

    倒不是说霍也真的就是迄今为止的最伟大的文学巨匠,实际上他从没认为自己是什么文学家,无论是《雨夜狂想曲》还是《众花之语》,其实都是他脑洞大开之后的青春幻想。

    只是这两本的的影响力实在太大,甚至有不少青少年读者表示,这是他们梦开始的地方。

    霍也是一个懂得面对现实,却又心怀完美主义和浪漫主义的人,正是这种懂得梦想与现实之间的妥协的思想,让霍也成功打开少年们内心世界的大门,给这些刚刚认识到世间凶险一二分的年轻人们,上了生动的一课。

    “其实我有点不想来这里,毕竟我不擅长面对粉丝,你看看当初,我都是尽力瞒着你。虽然他们不知道是我,但就这里的民风,只要一谈到文学,三言两语就能提到我,肉麻的不得了。上次来这里开签售会。到街上走的时候,竟然发现有人因为另外一个人集齐了《雨夜狂想曲》的全套印刷版,就和他骂起来了,这都叫什么事儿啊!”

    霍也就这么抱怨着,上官玉蝶也就那么听着,以她的性格,真的很适合做一个听众,跟何况是听自己的未婚夫抱怨一些……他所谓的肉麻。

    其实就在不久之前,上官玉蝶

    还是霍也口中肉麻粉丝的一员,而且还是最狂热的那种。也正是因为她是最狂热的粉丝,所以当那么一瞬间,发现霍也就是夜雨寒鸦的时候,她甚至感觉自己的世界观都要崩塌了。

    梦中情人与哥哥一般的青梅竹马的结合,似乎在很多作品中都是一种完美结局的表达形式。但是对上官玉蝶来说,这只是一种扰乱她认知的干扰事件。

    她当时其实很迷茫,她开始疯狂翻阅已经看过无数次的《雨夜狂想曲》,想要看看这个自己崇拜的作家,自己深爱的作家,到底和那个满身贱气。说话总是噎死人的半个哥哥有什么相同之处。

    后来,上官玉蝶读到了一句自己一前从未理解过的话:“当生活重重给了你一巴掌,站起来!如果是接二连三的巴掌,不妨把脸给它。”

    前者是不屈,后者是接受。

    当一切搓着可以一笑而过,无所谓地面对时,又哪还有什么挫折?

    这是这句话,让上官玉蝶学会看清自己的心,然后她发现,其实这两个影子,在她心中其实是有重叠的,而且越来越近。直到现在,这两个身份已经没了什么隔阂,对她来说,那只是她未婚夫的一个兴趣,一个……兼职?

    上官玉蝶想着简直这个词,忽然想起,其实霍也是无心插柳柳成荫,一时间觉得……有些东西,真的是要看天赋的。

    正所谓努力有用的话,还要天才做什么?

    所谓天赋,即上天赋予,虽然有可能被努力的人超越,但后者付出的汗水与心血往往要比天才多上成百上千倍。而最可怕的是……《伤仲永》还是很少,天才努力起来,便没有常人什么事情了。

    成功是99%汗水加上1%的天才,但是通常1%的天才往往比99%的汗水更为重要——阿尔伯特·爱因斯坦

    霍也是天才吗?显然是!

    无论作为一个作家,还是一个行者,一个战士!

    他们的车行驶在城市的街区中,霍也忽然觉得城市的气氛有些不对劲。好像所有人都很欢乐,一路上就见到二三十个一家三口从超市中走出,买了一大堆食材,貌似是打算用一顿丰盛的晚餐庆祝什么。

    霍也有些好奇,随便停在一个路边摊面前,点了份炸鸡,然后问老板:“老板,我想问一下,你们这是有什么节日吗?哦,我们是来旅游的!”

    老板显然也十分好客,一听是外地来到朋友,便赶紧说道:“这个啊!这是我们城市独有的节日……寒鸦节,就是专门庆祝夜雨寒鸦的书在萨迪拿市销售满一百万册的日子!”

    霍也闻言大惊,他转头……却看见上官玉蝶正在狡黠一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