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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百五十六章 《歌唱》震撼,远古雷炸雷



    第四位,流行天王,五十七岁的安东尼·巴福。

    第五位,神级乐队e4的主唱,哈珀。

    第六位,流行天王,费利维。

    按照规定,每个人都演唱了自己歌曲。

    几乎每个人都选择了自己的成名曲。

    大家都知道竞争有多激烈,不想第一场就躺下。

    最后,追光落在了通道口。

    当穿着牛仔裤,白背心的韩舟走出来时。

    现场观众惊呼尖叫。

    哪怕前六位都是天王天后巨星,当红歌手。

    但他们的表演太多了,歌迷没有那么多执念。

    而韩舟的歌手,跟他妈疯了一样,疯狂的想要搞到《歌唱》的票,来到了这里。

    现场座位五千,韩舟人出来什么都没干,就有两千多人疯狂尖叫。

    而看电视的路人就比较奇怪了。

    “不是,穿着背心就登台了?认真的吗?”

    “他就是那个《寂静之声》的歌手啊?看看他今天唱什么。”

    “这打扮有点复古了。”

    现场的灯光昏暗,随后聚集在舞台上。

    没有说台词的环节,直接开唱。

    现场的配置却让观众们感觉奇怪。

    交响乐团?

    摇滚乐队?

    合唱团?

    不是,就凭他是外国人吗?为什么给他这么好的配置,我费利维(哈珀、安东尼、帕莎、卡尔、艾乐丝)不配吗?

    这他妈区别对待啊!

    台上,光芒同时对准了韩舟和合唱团。

    “is this the real life? is this just fantasy?

    这一切是真的吗?亦或仅仅是幻觉?

    被困于山崩地裂,无法逃脱现实的牢笼

    睁开你的双眼抬头望望天空

    我只是一个穷小孩,我不需要同情

    因为我总是说来就来,说走就走,时而高亢,时而低沉

    风往何处吹,对我来说已无关紧要,对我”

    观众们是傻的。

    因为他们看不懂歌名。

    《波西米亚狂想曲》波西米亚是哪儿?还是个人名?狂想曲是什么?

    这一段似乎是无伴奏或者说人声伴奏(阿卡贝拉)?这是准备玩儿那样花活儿?

    比赛啊大哥!这是比赛啊,比赛啊!就连韩舟的粉丝都急了。

    这么唱,不占优势啊!

    在钢琴声中,合唱团的光芒隐去。

    韩舟手握话筒:“mama, just killed a man

    妈妈啊,我刚刚杀了个人

    我拿枪指着他的头,扣下扳机,现在他死了

    妈妈啊,生活才刚刚开始啊

    然而如今我却远走并抛之脑后

    妈妈,喔,我并不想让你流泪

    要是我在明天这个时候未能归来

    让生活继续吧如同什么都没发生”

    如果说之前观众还在研究这儿研究那儿。

    那么现在,所有观众都傻了。

    其实,韩舟个人并不是很喜欢这首歌,但是韩舟知道,这首歌代表的音乐风格,在整个音乐史上都是独树一帜的,并且,西方人就吃这一套。

    特别是第二段的似咏叹调又似民谣又似乎是抒情摇滚的这一段内容。

    很多人研究过这首歌,认为这首歌讲的是,歌唱主视角这个人,杀死了自己,而不是歌词中直接表达的那要给你杀死了一个人。

    而韩舟个人理解,觉得更像是,放弃了自己,而不是杀死了自己。

    可以说是精神上放弃了自己,而不是肉体上放弃了自己。

    “太晚了,我的归宿要来了

    我的脊梁开始发颤,浑身上下疼痛难忍

    再见吧,各位,我要离开了

    我将离你们而去,去接受现实的审判

    妈妈,喔(风往何处吹)

    我也不想死去

    甚至有时我希望自己未曾来到这世上”

    现场的观众,鸦雀无声,目瞪口呆。

    镜头给了很多个观众。

    给了因为第一次看到韩舟本人,而泪崩几乎晕厥的绝对粉丝。

    也给了听傻了的韩舟粉丝。

    给了震惊的路人歌迷。

    每一段,每一段的风格都不一样,这还是一首摇滚,摇滚还能这样?这就是神的才能吗?难怪韩舟的粉丝喊他韩神,今天,我感受到了。

    然而,这才哪儿哪。

    吉他的独奏让摇滚迷们疯狂之时,疯狂已然袭来。

    合唱团,开始以歌剧的声音演唱了:

    “我看到一个小小的人影

    小丑角,胆小鬼,你会跳探戈舞吗?

    这雷鸣与电闪,着实惊吓到我了!”

    随后这一段,韩舟改掉了,原版之中,写了两个贵族常用名,但是这个世界没有,所以韩舟改了两个这个世界的意呆利和西白牙贵族名。

    “麦克托(麦克托),麦克托(麦克托),麦克托,麦克托,多米诺!贵族大人!!!”

    韩舟演唱着:“但我只是个穷小孩,没有人爱我

    他只是个穷人家里的一个穷小孩

    饶了这怪胎一命吧

    我总是被人使唤,你们会放我走吗?”

    然后合唱团:“以神之名!不我们不会放你走”

    合唱团主声:“(让他走)”合唱团:“以神之名!我们不会放你走!”

    ……

    no, no, no, no, no, no, no!

    (哦妈妈咪呀妈妈咪呀)妈妈咪呀,让他走吧

    巴布洛派了一个魔鬼到我身边。”

    原版这里,是一个西方传说中的魔鬼名字,然而韩舟发现这个世界居然没有,虽然这个传说早于唐代,但不知道为什么没有,不知道是因为前世哪个是假的还是这一世这个故事没传下来,所以找了个类似的填充。

    但其实不重要,米国观众根本没这个文化,根本不知道什么意思。

    但他们听得懂形式主义的东西。

    有歌迷询问旁边的朋友:“所以,这是在疯狂炫技吗?真疯狂!”

    朋友答:“是在炫技,歌唱,不同的音色,不同的风格,写曲,不同的风格不同的节奏,写词,不同的风格,不同的含义。”

    “这不是在炫技,这是他吗活生生的《歌曲技巧百科全书》!”

    世界上都存在一个问题,自从唱歌赚钱变简单后,歌曲的风格,就变的越来越简单,最后变得同质化了。

    再也没有新的风格,新的曲风,甚至新的尝试诞生了。

    成名着成名后赚了钱,没了动力推新。

    没成名的歌手争着随大流,希望能够咬一口肥肉。

    那些成名还不大火的,更是想方设法的想要疯狂的快点出歌,多出一点,好走狗屎运赶紧火一两首。

    在音乐风格下滑到今天这个程度的时候。

    韩舟站在《歌唱》舞台上,表演了一首绝对的神作。

    从听感上来说,好听,且新鲜。

    这意味着,其他竞争对手所谓的好听,在这首面前,不值一提。

    “那么你们以为可以拿石头砸死我唾弃我?

    那么你们以为可以爱着我再让我一个人死去?

    哦,宝贝,不能这样对我,宝贝

    我必须出去,我必须逃离这个地方!”

    当观众们发现视角变了之后,沉浸下来听歌后,实际上已经走进了这首歌。

    狂想曲,关键不在想,在狂。

    而狂,在英文中,和疯,是同一个词。

    一首疯子般的歌曲,一首疯狂的歌曲,一首从任何角度看,都疯狂到极限的歌曲。

    “(噢)

    (噢,是的,噢,是的)

    什么都没有意义了,任何人都看得出来

    一切都无关紧要

    对我来说已无关紧要了

    风往何处吹……”

    很多人并不是那么在意分析出这首歌究竟唱了什么。

    他们实际上体会到了一些文字表面的东西,就已经过了。

    一个人放弃了自己。

    周围的人不是在挽留他而是因为一些事情拖着他不让他走。

    他也反抗了。

    没用。

    最后一段,累了,毁灭吧。

    一首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非常丧的歌。

    但有时候,歌可以正听,也可以反听。

    正是因为这首歌如此之丧,所以他激励过不知道多少人。

    但也因为他丧,而让更多人更丧。

    不过韩舟并不想表达什么。

    单纯是因为最近几年米国市场的歌曲就喜欢玩儿丧气的,所以韩舟上来就来一首《波西米亚狂想曲》,让所有人看看谁是老大。

    别说风格,也别说唱功,更别说悦耳,你们玩儿不过我。

    就连你们玩儿了好几年的所谓丧,也是菜鸡。

    那些低沉的鼓点,给歌迷带去的丧,很厉害吗?

    电吉他哐哐哐,架子鼓咚咚咚,声音高亢到极限,也能丧。

    你学废了吗?

    阿卡贝拉,民谣,歌剧,重摇滚,轻摇滚,你学废了吗?

    当韩舟唱完时轻蔑的看了一眼镜头的方向,张开的手中,话筒轰然坠地。

    睥睨天下,霸气。

    当然,也可以理解为,纯粹装逼。

    毕竟米国,毕竟米国电视节目,表现力,也是打分项,韩舟觉得自己结束,至少加它三分。

    话筒坠地固然霸气,但是特么没关按钮啊!

    但一声爆鸣,也把所有观众拉回了现实。

    “啊!!!”

    “韩!!!”

    “爱拉屋油!!!”

    疯狂的歌迷。

    而路人歌迷也摸了摸自己的脸颊,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就哭了。

    在现场听歌的感染力,远强于喇叭上听,很多人听哭了,心态崩了,被音乐随意操控着灵魂,自己都不知道。

    此时回过神来,所有思绪,都化作了对那个表演者的崇拜,跟着其他歌迷疯狂的高喊。

    镜头给了后台。

    费利维正在飚脏话:“比什么赛,妈惹法克有什么好比的,哎哟。”

    卡尔:“输了啊。”

    艾乐丝则是脸上带着观众都能看得清楚得小桃心:“好帅!”

    安东尼大爷摸了摸艾乐丝的额头:“嗯,是真心疯了,一会儿你可以让他签名啊。”

    艾乐丝指了指自己的锁骨:“我让他签在这里,然后就去纹身永远留下签名怎么样?”

    哈珀翘起二郎腿:“这场输了,下场继续。”

    电视前的很多观众其实并不觉得这首歌好,因为不是现场听的,感觉完全不同,不过看互联网,才知道,怎么这首歌刚刚唱完,已经特么上推特热搜了,刷新一次飙升一下,唱完几分钟,都他妈快到第一了!

    一个黑人在电视机前咬牙切齿:“怎么这些家伙都夸他喜欢他,这个比起!”

    旁边的人削了一巴掌他的脑袋:“白痴,他在帮你发声。”

    黑人愣了一下:“这首歌是给黑人写的吗?”

    旁边的人目光深邃:“不,是给穷人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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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