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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6章 当条狗不容易啊

郑爱卿,就这么两句么?凑个绝句都不够啊。”

    李隆基笑眯眯的问道。

    “圣人啊!微臣是个木鱼脑袋,能想出这两句来,已经是将毕生的诗才都用尽了!哪里还有下面两句呀!”

    郑叔清牢牢记住了方重勇的嘱咐,不该瞎出头的时候,就一定不要出头。

    免得被李隆基打成猪头了。

    “力士,去问一下,有没有人能接得住这两句,续写一下。对了,谁能接得上,赏翰林院供奉!”

    李隆基微微皱眉,对躬身凑过来的高力士低声说道。

    高力士走到舞台中央,扯着嗓子大喊道:

    “圣人说了,谁能接得上这两句,赏翰林院供奉。

    云想衣裳花想容,春风拂槛露华浓!谁能接得上,马上送过来!”

    话音刚落,李白激动的站起身,冲到舞台上对着李隆基大喊:

    “我接上了,我接上了!

    若非群玉山头见,会向瑶台月下逢!”

    李白根本来不及写,几乎是脱口而出。

    高力士见惯了这样的狂士,不动声色皱了皱眉道:“到圣人这边,把刚才那两句写下来。”

    “好好好!”

    李白屁颠屁颠的上前,龙飞凤舞一番,将这两句诗写了下来。等他写完,只觉得自己神清气爽,憋在心中的那股闷气,全都一扫而空!

    “你不是……李白么?”

    李隆基想起来面前之人是谁了。

    当初他巡幸洛阳时,李白就曾经为自己献上《明堂赋》,后又献上《大猎赋》。但李隆基一直认为,朝廷的麻烦,在于收入不足,需要的是理财方面的人才。

    至于其他的,按三省六部的规矩来就可以了,自己作为天子,没必要横插一脚。

    所以李隆基对于李白这样善于写诗词歌赋的文人,并不是很感冒。再说当时的朝廷也已经有张九龄、贺知章这样的文学大佬。如李白这般献诗求官之辈,可谓如过江之鲫般,比比皆是。

    差的只在于才华,数量是绝对不缺的!

    物以稀为贵,李白诗才再牛逼,也被淹没于这些庸俗之辈当中,所以一直求官不得。

    “你也算是才华横溢,那自今日起,就是翰林院供奉,随朕起居,给朕写诗作赋吧。”

    这四句诗拍杨玉环的马屁,拍得李隆基很舒服,他当然不介意从指头缝里漏一点残羹冷炙打发如李白这样的求官之辈。

    “谢圣人恩典!谢圣人恩典!”

    李白千恩万谢的退下了。

    郑叔清也退下了,回到座位,看着正吃菜吃得正香的方重勇低声问道:“怎么样?刚才表现还可以吧?”

    方重勇做了个“ok”的手势,然后继续吃,根本不搭理郑叔清。

    大概是没问题了吧。

    郑叔清看方重勇那悠闲的样子就知道没事了,这时候他发现坐在一旁的韦坚,用古怪的眼神看着自己,于是心虚的辩解道:“刚才一时激动,没忍住,哈哈哈哈哈。”

    “那两句是真不错。”

    韦坚意味深长的说道,若有所思的看了方重勇一眼,他刚才就看到是方重勇写在纸上,郑叔清来誊抄的。长安神童果然名不虚传啊,还很低调,居然把自己隐藏起来了。

    方有德之子……似乎也是个妙人啊。

    韦坚不动声色将方重勇这个人记在了心里。

    节目表演结束,宴会的饮酒环节开启。宫人们将一坛又一坛酒摆到舞台中央堆起来。

    分布在四周的宾客们,可以随叫随取,不必在自己桌边摆上一大堆酒坛子。

    方重勇这才恍然大悟,明白为什么唐代喝酒喝得丧心病狂的官僚们,居然在刚刚的宴席上都没有饮酒,官方也没有提供酒水了。

    原来在这里埋伏着呢。

    很快,行酒令开始。高力士代表李隆基宣布,要从宾客中选出明府、律録事、觥録事三人,负责维持饮酒行令秩序。

    “明府”是汉魏以来对郡守牧尹的尊称,唐代多指县令。由于宴饮相当于一个团体,所以需要选出一个德高望重的人来总维持秩序,因而戏称“明府”。

    众人一致推举平日里酒品极好,且爱酒如命的贺知章担任。

    律録事必须是懂得酒令、了解音律、酒量大的人。

    律録事需要准备“笼台”(也叫笼筹),笼台是用白银打造的酒令筹具,里面有二十只令筹、二十令旗、二十令纛(令旗和令纛,形如旗状或纛状的令筹,谓之罚筹,有如军中之令箭)。

    律録事决定了行酒令的规则与韵脚,决定谁要赏酒,谁要罚酒。

    出人意料的是,李隆基让刚才大出风头的李白担任律録事。也不知道是为了给妹妹玉真公主面子,还是想捧一个文人起来为其扬名。

    觥録事也叫罚録事,主管执法。大概是得了李隆基的命令,高力士直接把刚刚拜为左相的张守珪拉出来当主罚人员。

    贺知章、李白、张守珪。

    这个组合,是不是在暗示着什么呢?

    方重勇冷眼旁观这盛大的酒宴,有人抑郁,有人豪放;有人哀愁,有人快意。缤纷艳丽的舞台,与觥筹交错的席间,恍若一副烈火烹油一般的盛世美景。

    这里的人,可劲的造,不怕明天完蛋,只要今天快活就行。

    会场里里外外,那华丽的外表下,所包裹着的全都是人吃人的内核。

    宴会上这些靡费不可计数的东西从哪里来,方重勇不敢去想,也不必去想。

    大唐权贵们的所食所穿所用,自然无一不是来自民脂民膏,从百姓的口中抠出仅以糊口的财帛粮秣,来寻求自己的富贵与享受。

    这些人自身又不事生产,当然不能自己吃自己啊。

    方重勇忽然想起夔州江边,那些背上长着瘤子,因为喝不起山泉水与井水,不得不喝长江水,在长江边辛苦开垦荒地的农夫们。

    那些人是人,这里的权贵高官们也是人。只是人与人生而不同,也生而不等。

    “我能不能提前退席?”

    方重勇觉得自己跟眼前的这一切有些格格不入,拉着郑叔清的袖子小声问道。

    “那自然是不能的,圣人不要面子么?”

    郑叔清低声呵斥道。

    “是啊。”

    方重勇感慨的叹了口气。

    “做条狗可真是不容易啊。”

    他小声嘀咕道。

    “谁说不是呢。”

    郑叔清也附和了一句,继续说道:“可狗还能吃点骨头,要是当了蝼蚁,那就任人宰割了。你选择当狗还是当蝼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