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准备下楼,看见秀桂匆匆而去的背影,好像发生了什么事。
胭寒心里一动,脱口而出:“秀桂,怎么了?”
秀桂停下步子,扭脸看了看,迟疑着,没有开口。
胭寒更加疑虑,赶到秀桂面前。“到底出了什么事?”
秀桂抿了抿唇,将长长的辫子甩到肩侧。“这会儿,我姑母又生气又难过。”
“快说怎么了?”胭寒盯着秀桂。
“重阳哥哥……他拿着一把猎枪出门了……”
“啊?!”胭寒倒退两步,由于惊愕,眼睛里居然没有了表情。
秀桂不再理会胭寒,掉头便走。很快消失在楼梯拐角。
谢胭寒怔怔地站了片刻,然后才回过神,往楼下走去。脚步踉跄,跌跌撞撞的沿着长廊七拐八绕,没几下便迷失了方向,四处乱闯,遇到一个女仆,问她老夫人的房间,女仆带她过去。远远地,看到邓菲也赶过去,正在进门。
谢胭寒没有呼唤邓菲,等她进去后,自己来到门外,先听了听。
里边飘出郑碧月的声音:“……无法无天了,这时候敢出去!”
然后是邓菲的声音:“婆婆,怎么回事?”
郑碧月说:“后门的守卫禀报,重阳他……”
接着是秀桂的声音:“姑母您万不可动气,别伤了身子。”边说边哭。
房间里乱了套。
邓菲说:“婆婆不必为明天的婚礼担忧,不过是走个过场,没什么大不了。”
“我不是为婚礼忧心,这时候重阳拿着枪出去,究竟想干什么?!”郑碧月怒气冲冲,“邱家的事正在紧急关头,听你们文灿舅舅说,邱家的人并没有松懈,尽管文灿和阿欢千方百计周旋……”
谢胭寒突然闯了进去。大声问:“重阳和谁出去的?”
邓菲正在焦躁,看见胭寒,马上摆出一副冷然的模样。“你来干什么?”
“这也是我的事。”谢胭寒说。
邓菲正要说什么,郑碧月挥了挥手,“胭寒,先坐下,别伤了身子。”她反倒劝胭寒,其中的轻重缓急,明眼人一望便知。
秀桂偷偷瞥了邓菲一眼,邓菲脸上一阵红一阵白,积郁着怨气,却又发作不得。
(64)黄鼬
谢胭寒缓缓坐下,说:“重阳不是冲动的人。”
邓菲冷笑一声:“你倒是很了解似的。”
谢胭寒说:“所以我想问,他和谁出去的。”
邓菲说:“和谁出去有什么要紧,拿着枪,这才是关键。”
郑碧月说:“上午,阿欢来了,有仆人看见阿欢去过后院,但不是和重阳一道离开的。”
秀桂说:“可惜手机联络不上,不然一问便知。”
邓菲哼了声,意思是:那不是废话嘛!
郑碧月喃喃自语:“要不要打电话给文灿。”
邓菲已经镇定了许多,语气沉缓:“我打电话问问舅舅,看他有什么办法。”
她即刻拨通了郑文灿的手机。郑文灿正在公司开会,一听这事儿,他也感到极度意外。沈重阳居然擅自离家,还带着一把枪……
郑文灿平静下来,他对外甥还是很了解的。语气温和的分析道:“重阳本是龙腾虎跃的人物,迫不得以,在家中闭关,已经难为他了。我想他只是出去透透空气。明天是举办婚礼的日子,今天就让他做点自己的事吧。”
“可是现在联络不到重阳。”邓菲说。
“我想想办法。”
挂断手机,邓菲把郑文灿的话,转述给郑碧月。郑碧月无奈,只能等待……
……
“啪”地一声枪响,余音在山谷中回荡,惊飞了鸟群。
梁欢城拿起望远镜观察着,笑道:“枪法不错。”
沈重阳射中了一只黄鼠狼。两人走过去,那东西还在抽搐。子弹打在黄鼠狼的腰上,炸裂了一片皮毛。
沈重阳想补一枪,又不想多费子弹,便等它失血自绝。
不一会,黄鼠狼用力蹬了蹬腿,死了。
“这东西其实是益兽。”沈重阳用枪管戳了戳。
梁欢城说:“黄鼬一年中最少能吃掉两千多只老鼠。这东西的皮毛非常珍贵,毛长绒厚,能做衣帽,尾毛可作高级毛笔,在中国,称为‘狼毫’。它还有药用价值,能治疥疮、疮溃不愈合,还能治心腹痛。”
“心腹痛?”沈重阳的目光变得专注,“胭寒不是腹痛吗,带回去给她吧。”
梁欢城笑了笑,“不一样的。胭寒是孕痛。”
沈重阳苦笑一下:“附近有文灿舅舅的林业办事处,还是送给他们。”
“这样最好。”梁欢城哈哈大笑,“黄鼬放的屁很臭,在山里闻不出来,真要拿到车上,我们很难把车开回城的。”
(65)借酒浇愁
郑文灿很快给沈宅打了电话,告诉他们:沈重阳和梁欢城在山里,刚刚去了他的办事处,留下一只黄鼬,现在已经离开,应该回城了。
“这个阿欢真讨厌,好端端地,带着重阳去打猎。”邓菲把脏水泼向了梁欢城。
谢胭寒更愿意相信,那是沈重阳自己的主意。
郑碧月说:“重阳回来后,让他直接来见我。这样下去怎么可以?!”
房间里的气氛缓和了一些,只要确定沈重阳没事,其他的,都能慢慢商量。
秀桂扶着郑碧月去了内室。邓菲转而问谢胭寒:“你都准备好了吧?”
“没什么可准备的。”胭寒平淡回答。
“心里早就乐开了花,这次可是捡了个宝。”邓菲语气轻蔑。
“你认为我会在乎吗?”胭寒瞥了邓菲一眼。
“嘴别硬……”
谢胭寒站起身,打算离开。
“等等,上次跟你说的契约,你还没有签字。”邓菲成心要侮辱胭寒。
胭寒漠然一笑:“等我结婚后,你跟重阳谈吧。”
她转身离去。
……
傍晚时分,沈重阳和梁欢城回来了。沈重阳收到口信,让他去母亲房间,他知道“行迹败露”,只能去见母亲。
梁欢城本想去看看谢胭寒,但现在这个时间,去了总是不好,毕竟明天胭寒就要嫁人,无论真真假假,事情总归发生了。
梁欢城克制自己,离开了沈宅。
驱车,漫无目的。灯光辉煌的大街上,车流如河,光芒耀眼。梁欢城神色忧郁,看什么东西都是模糊的。他将车停在一个地方,在街上行走。步入一家酒吧,开始自斟自饮。他是酒吧常客,老板娘和侍应生都认识他。
这家酒廊名叫cbbitngpudu,成立于1992年,目前在吉隆坡有五家酒吧及娱乐中心。
老板娘给梁欢城送来三名美女,陪他一起喝。
梁欢城同她们聊天,玩游戏,猜拳,好不热闹。
“欢哥,今天这么高兴啊。”美女甲说。
“我高兴吗?”梁欢城咧嘴一笑。
“从来没见你喝这么多酒,一定有好事,我们好羡慕哦。”美女乙说。
“借酒浇愁愁更愁。”梁欢城说。
“嘻嘻,阿欢公子能有什么愁事?”美女丙给他斟酒,“敬你一杯。”
(66)恍惚深情
美女敬的酒,梁欢城也不客气,接过来一饮而尽。
他忽然把手机掏出来,看了看,放到桌上。他产生了莫名的猜想,居然认定胭寒会给他打电话,或者发短信。
大厅有点吵,梁欢城把手机调成了振动,又担心手机信号不足,拿起来数了数,挺好,满满的6格。他把手机放到桌上,赶紧竖起来,又怕不小心把手机弄丢了。来来往往的人太乱……
“欢哥,在等谁的电话啊?”美女乙问。
“我们阿娇吃醋了。”美女甲说。
被称作阿娇的姑娘,已经伏在梁欢城身上了,波浪秀发撩拨着梁欢城的脸颊。
梁欢城说:“你们知道吧,鱼类是最古老的脊椎动物,几乎栖居于地球上所有的水生环境——从淡水湖泊、河流到咸水的大海和大洋。”
美女们一头雾水,望着梁欢城。
梁欢城做个手势,继续说:“……鱼类终年生活在水中,它们用鳃呼吸,用鳍辅助身体平衡,是一种变温脊椎动物。全球,呃,已经探明的鱼类,大约2万多种,是脊椎动物亚门中,最原始的一群……”
梁欢城滔滔不绝说了十分钟。美女们从迷茫到愕然。
“对了,你们参加过婚礼吗?”梁欢城忽然转换话题。
“啊……”美女们面面相觑。
“我明天要参加一个婚礼,你们去不去?”梁欢城喝掉杯中酒,目光在美女们脸上扫来扫去。
“噢……嘻嘻……好呀……”美女们毫无热情地回应着。她们互相使个眼色,借故开溜。
等到梁欢城意识到的时候,身边已经没有人了。他并未在意,坐到另一张台子前,身旁很快又聚拢几个美女,“欢哥长、欢哥短”地招呼着。
梁欢城继续发表演讲。随后,美女们悄悄散开了。
就这样,梁欢城一共换了四轮,然后他站在酒廊的一个角落,开始自言自语。
一个姑娘问老板娘:“阿欢公子怎么啦?”
老板娘说:“我想他是爱上了一个人。”
“谁啊?”姑娘十分好奇。
“谁知道哪个女人这么好命?”老板娘咧了咧红唇。
老板娘过去跟梁欢城打个招呼,结果被梁欢城缠住,跟她聊了起来。老板娘用强大的意志力忍耐着,终于在十五分钟之后,老板娘实在烦不胜烦,倒不是因为梁欢城说话难听,而是因为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
(67)那跳舞的人
梁欢城拿着罐装啤酒,离开了酒廊,沿着街边往前走。他在一座夜市停下脚步,跟摆夜摊的人聊天。
“你爱上过一个人吗?”梁欢城问。
卖鞋的老伯看着梁欢城,不好意思地说:“对不起,先生,我老婆早就死了。”
“我问你爱情?”
“老婆死了以后,我曾跟一个女人产生过短暂的纠葛。”老伯说。
“我爱上了一个女孩。”梁欢城说。
就在说这句话时,梁欢城的眼神忽然变得痴呆了。这一刹那间,他发现自己太爱胭寒了,有段时间甚至不敢正视,他爱得那么的深沉、那么的热烈,还带着一股不可抗拒的忠诚。然而现在,或许已经太晚了。
梁欢城喃喃地说:“她明天要举行婚礼。”
梁欢城从夜市出来,走进一家自助餐馆。他想起自己到现在还没有吃东西,便拿起餐盘,机械地抓取着。
他自言自语:“以后她就是沈家的人,是重阳的老婆。”他放下餐盘,忽然笑起来,自己对自己笑着,“我以后见她,要称一声‘嫂子’?”他感到自己的腮边凉丝丝的,泛着钻石般的光泽。他用手背抹着脸庞,像个孩子。
怎么办……
怎么办……
梁欢城在餐馆徘徊,茫然乱撞。
——我现在就带她走!
梁欢城对自己说。
——还来得及……
眼睛空茫得像二月天空,没有一片流云。
他摇了摇头,颓然坐在椅子里,眼前的东西,一口未动。
他从餐馆出来,继续沿着街边前行。在一个拐角处,有个妓&nbs在等客。他停下脚步。
“你一晚上要多少钱?”梁欢城问。
“先生这么帅,价钱可以商量。”妓&nbs露出风马蚤的笑容。
“做什么都可以?”
“怎么做都行。”
“先陪我走走。”梁欢城脚步踉跄。喝醉了。
妓&nbs扶着梁欢城的胳膊。梁欢城靠在妓&nbs身上。“先生想去哪里?”
“你叫什么?”
“阿丽。”
“老家在哪里?”
“三保山。”
“哦,原来你是马六甲的。”
“先生去过吗?”
“去过三保庙。”
梁欢城把阿丽带进一家酒店,开了房间。接着喝酒。
“先生不能再喝了。”阿丽等着办事。
“来跳舞。”梁欢城拥着阿丽,慢慢摇摆起来。
“可是先生……”
“给你钱,只陪我跳舞就行。”梁欢城掏出皮夹,抽出一叠钞票,塞到阿丽手里。
阿丽瞪大眼睛。以她的姿色,从来没有一次赚这么多钱。而且,只是跳舞。
“来吧。”梁欢城再次拥起阿丽。
——那跳舞的人都去了哪里。去了他的国。去和他的神在一起。
梁欢城大声说笑。好像把一生的力气用尽。然后他倒在地毯上,烂醉如泥……
…………
(68)婚礼
阳光明媚的上午,谢胭寒在房间穿起婚纱。
她曾在街上看到过,这一款婚纱叫作‘马来镶珠绣花中拖’,是一款经典样式。
婚纱珠绣由手工制作,加上无数的水晶、珍珠、贝壳,相映生辉、粲然夺目。
谢胭寒身披婚纱,伫立在镜子前。
镜中人好陌生。身姿曼妙。却是那么遥远。
她的表情渐渐明朗起来。这是我。
秀桂出现在门口,轻声说:“胭姐,该走了。”
可这是什么婚礼?并无盛大仪式,来的,三三两两都是家族里的亲戚,也有沈氏公司的个别董事,都是极亲近的人。
谢胭寒认了。是她的命。
一袭婚纱出现在花园,地上铺着红毯,也挺像那么回事,至少用心做了些表面工夫。
嘉宾们赞叹低语。胭寒与那婚纱,绝配。
邓菲抑制不住的嫉妒,冷眼旁观,灰姑娘真的有了水晶鞋?不。只给谢胭寒一场梦,叫她很快醒来!
按照郑碧月原来的计划,她是想搞一场纯粹的中式婚礼,可是谢胭寒执意要这款婚纱,于是双方艰难妥协:谢胭寒穿婚纱,但仪式却仍依照故国传统,于是婚礼变得有些不伦不类。
谢胭寒和沈重阳打扮一新,端坐大堂正中,接受来客的祝贺和红包。
客人祝贺时,并非举杯饮酒,而是鞠躬致意,并向新人身上撒五谷,还要将青草或茶叶煮泡的、象征身体健康的汁液喷洒在两人身上,祝福五谷丰登、早生贵子、白头偕老。
这是大马华人传统的婚礼形式。
整个过程中,胭寒和重阳既不能吃也不能喝,只能专心致志地接受客人们的祝贺。若在普通人家,参加婚礼的,除了新婚夫妻的亲朋好友,过路的人都可以进去祝贺。
胭寒坐在那里实在无聊,轻轻碰了碰重阳的胳臂,轻声的,明知故问:“昨天干什么去了?”
“打猎。”重阳说。
“以为你逃婚。”胭寒说。
“我也该有一个单身派对。”重阳牵了牵嘴角。像是自嘲。
“突然跑出去,你就不怕……我们担心?”胭寒低诉。
“原本想把猎物带回来,送给你的。”重阳慎重地说。
“是什么?”有了小小的激动和惊喜。
“你们大陆叫什么——毛是棕黄|色的。”
“兔子?”
“不是。放屁很臭的。”
“黄鼠狼?!”
“唔。”认真地点点头。
胭寒恨不得掐死沈重阳。
婚礼仪式结束了,接下来该是新郎、新娘回送亲友一枝鲜花,花中扎着一个鸡蛋,以此表示花好月圆。
然后便开始享用婚宴。菜是一道一道的,吃完一道菜,再上另外一道菜。第一道是金玉满堂之类,第二道是鱼翅,随后有龙虾,鸡汤等等。总共需要九道菜,取“长长久久”之意。
谢胭寒换了一身中式喜装,鲜艳的色彩,收拢着小蛮腰,看不出来一点怀孕的迹象。头发扎在脑后,更显得脖颈修长圆润。
对于这场婚礼,来宾中间,有些知道内情,都闭口不言。那些不知内情的,则各有猜测,婚礼现场也是潜流暗涌。
(69)见过新娘子
婚礼的主宾席上坐着沈家最核心的人物。
上首自然是郑碧月,然后是几个叔伯,还有郑文灿和妻子。
邓菲没有列席。
梁欢城是在婚礼前几分钟匆匆赶到的,脸色苍白,头发凌乱,勉强整理一下,坐到了桌旁。昨夜醉酒沉沉,到现在,他的脑袋还是阵阵晕眩,不过这样倒好,什么都不想。
胭寒身披婚纱出现时,梁欢城还是清醒了,被胭寒的迷人姿态打动,内心无法平静。后来新郎新娘端坐在大堂,接受客人祝贺时,梁欢城发现胭寒与重阳轻声交谈。胭寒的脸上不时闪现微笑。但更多的是忧郁。
梁欢城心如刀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