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宠你一辈子?!第1部分阅读

吃的!还有肉骨头,也做些,小末爱啃!”叶柏成点点头,神情愉悦,捋了捋唇下的胡子。

    这时赵惜文正好进来找他爸有点事,老爷子招手换他过去,问,“惜文啊----小末快放学了吧!”

    问除了叶修谨外,老爷子最疼谁?

    熟知他的都知道,叶末----叶修谨二十四岁时收养的女儿,也是叶柏成最小的孙女儿。

    老爷子当兵出身,家教甚严,对待其他孩子,从来都是不苟言笑、冷颜肃色,犯了错,轻则叱责责罚,重则棍棒相向,就连年逾六十的老大叶修诚也不例外。

    独独对着这个小孙女疼爱的不得了,成日里心肝、宝贝的唤着,和蔼、温暖的笑颜也只有丫头在场的时候才会展露。搞得叶家一干人等无论谁犯事,都把叶末捧出来救场。

    所以,这叶末可不只是老爷子的心肝,也是伯伯、哥哥们的宝贝,都疼着、护着、宝贝着呢?

    说是养女,养孙,可----谁信?

    也是,那还珠格格还是乾隆的养女呢?

    所以----这‘养女’二字在豪门大院里等同私生女!

    外面的人私下里都在议论,这叶末肯定是老爷子嫡亲的孙女,要不为啥一家人都这么宠着她呢?

    也有人说:叶家儿孙这么多,老爷子也就不稀罕了呗----

    于是便有人反驳了:老爷子除了叶末这么个养孙女外,还有个嫡亲的孙女儿,叫叶璇,可老爷子对她同样是严厉、苛责的。

    要说这叶璇也是京城上流圈名媛中名列前茅的女人。背景深厚不说,本人的能力也是出类拔萃,二十二岁清华外语系硕士毕业,毕业后受聘于国家外交部任德语翻译员。

    可----十八岁当爹,这爹也太年轻了点吧!

    这么一来,叶末这‘养女’的身份就显得颇为寻味和争议了----

    以上种种不过是好事者们的臆测,没有真凭实据,做不得数,无非是茶水饭后的一点消遣而已。

    养女怎样?私生女又如何?

    甭管别人怎么说怎么传,都无法动摇这叶末儿在叶家人心中的地位。

    赵惜文低头看了下腕上的手表,回老爷子道,“外公,还得一会呢!”学校十二点十分放学,现在才十点半。

    心里嘀咕着,想丫头早点来给您老过大寿,还不准人请假,这老爷子----

    害得他也跟着想着慌----

    一个礼拜没见了吧,也不知道丫头瘦没瘦!

    “一会你去接她时,别忘了带点吃的过去,丫头正长个子,馋着呢?记着看着她点,别吃多了,不然正餐又吃不下了!”说着,拿起身边的龙头拐杖,就要起来。

    叶末是继叶修谨之后,他的心肝、他的宝贝哟----想到这个孩子,脸上的线条都柔和了,慈眉善目的,看着一圈的儿子、孙子、外孙,胃里泛酸。

    老爷子嘞,偏心可以,但能别这么明显不?

    “知道了!外公!”走上前,赵惜文扶着老爷子,朗声应着,微笑着,嘴角呈上扬的弧度勾勒出一种摄人心魄的美。

    赵惜文是个很容易让人着迷的男孩,男生女相,但不娘,浑身透着一股洒脱和大气,一身合体的休闲装,很显帅气、英气,眉目清奇,眼眸黑亮,五官清秀,皮肤白净,鼻子精致挺翘,泛着珍珠般的光泽,细长眼眸,薄薄的眼睑,眼尾微微上挑,颇为勾人。

    叶末没娘,八岁那年,叶修谨去了英国,八年来,也就在老爷子生辰之日才回来看上一眼。

    叶宜兰看她可怜,便一直带在身边养着,反正叶家离赵家不远,啥时候老爷子想见,便送回来过几天。

    赵惜文长叶末四岁,两人感情好着呢----

    叶家小末(上)

    端着一盘点心,叶末边吃边朝二楼的棋牌室蹦跶着去了,推开门,就听见里面‘呼哩哗啦’搓麻将的声音。

    “末末----回来了!”赵惜文放下手中拼图,起身迎了上去,习惯性地揉了揉她的头发,唇角扬起一抹温和、宠溺的笑,亲昵地揽着她的肩,往外走,“我走这几天有没有想我?”

    熟识赵惜文的人都知道,他看似是六兄弟里最好说话、最没脾气、最无害的一个,实际却是六兄弟里最内毒、最难搞、最会耍阴招的一个。

    他是披着羊皮的狼,表面温和、善良,内在却----阴险、狡诈、恶毒。

    他可以是最讲义气的兄弟,也可以是最难缠的敌人。

    得罪了其他几个,要么生,要么死----可得罪了他,呐呐----绝对会搞得你生不如死----

    本来嘛,权力圈里长大的孩子,有几个是你能一眼看透、琢磨透的?

    变色龙保护自己的武器就是他们那随意可以改换面貌的外表。

    这些哥儿,他们骄纵、他们张狂、他们跋扈----可这是他们的真面目?真性情?

    记住,高干子弟圈中的孩子,没有谁是真正的善茬----越美的果子,越毒----越无害的人反而越心狠、手辣----

    不过,人既是人,是因为他有七情六欲,有七情六欲的人就有弱点。

    赵惜文是人,而且是非常重视亲情、友情的人,所以他的弱点还蛮多的,叶末绝对是他致命弱点之最。

    “别跟我说话,没见我正生气呢?”嘴一嘟,眉一皱,叶末将手中的果盘塞到赵惜文手中,转身越过他,坐到严斌对面的沙发上。

    拖鞋一甩,盘膝坐在沙发上,从口袋里摸出一个苹果,‘咔嚓’一口,小嘴吧唧吧唧地嚼着,苹果汁润湿了她粉嫩的唇,泛着柔润的光泽。

    身子后仰,倒在沙发背上,漂亮的小脸迎着阳光,越发的透明,一双眼秀致如清透湖波,因为怒意而显得波光粼粼。

    无怪乎人这么受宠,她确实有让人宠的资本。

    也是,这样的家庭养出来的孩子能差到哪去?

    出身好不说,摸样也讨喜,说她倾城倾国,委实夸张了些,毕竟才十六岁,还没完全长开呢?

    可----绝对的纯天然的美人胚子!

    面似桃花含露,体如白雪团成,眼横秋水,眉青如黛。

    怎么说----美若幽兰、清韵纤柔、清丽绝俗,总之让人很难离开眼。

    这种美不单单是相貌,还有身上散发的其实,就好像古墓里出来的小龙女,透着清馨、淡雅和脱俗,又比那不食人间烟火的小龙女,多了一份真实和慵懒----

    又像是精雕细琢的水晶娃娃,晶莹剔透,全没一点瑕疵。

    赵惜文眉眼带笑,不气不恼,没皮没脸地蹭了上去,“谁这么没眼力见,敢惹我家小公主生气?”将手中的果盘朝面前的茶几上一放,抱起叶末坐在他大腿上,亲了下她的脸颊,心情倍儿好的问,“来,跟哥说----哥替你削他去!”

    “就是你,就是你惹我生气的!”鼓着腮帮,怒瞪着大眼,叶末推搡着赵惜文冲他吼道。

    “冤枉啊----怎么我就惹你生气了!你说说,你且说说看----”又在她脸颊上啄了一下,赵惜文又好气又好笑问,“我今早才从南京回来----连面还没见呢,怎么就惹你生气了?”

    “你上回走时,怎么说的?你说你会每天都想我的,你说你会经常给我打电话的,你还说你一回来就来看我----”

    孤儿院的孩子,或多或少都有些心里或者身体上的疾病。

    叶末也不例外,这点从她对食物的执着中可以看出,因为尝过挨饿的滋味,所以对吃很热衷。

    因为遭遇亲人遗弃的关系,所以她自小防备意识就很强,别看她平日里大大咧咧、笑笑呵呵,其实感情凉薄的很。

    在叶家,大伙都拿她当个宝贝地宠着、疼着,可真正能进入她心的还真没几个。

    赵惜文,算上一个!

    “----”他是每天都想她来着,每天都给她打电话来着,一下飞机连家都没回,就奔叶家来了!

    “我以为你会去学校接我来着,我一直等着呢?”粉唇嘟着,委屈、埋怨、嗔怪、耍横--

    眼眸上氤氲着一层水雾,气鼓鼓的样儿看在赵惜文眼中,倍儿揪心----

    “我本来是要去接你的,可我老头也就是你大姑夫临时把我叫去有事----”手扣着她的后脑勺,头贴着她的额头,柔声说道,“好了,末末,不生气了,好不好,哥哥保证,下次天大的事哥也不管了----”

    原本他是想去接她来着,可赵寄真把他叫去商谈去国防大学深造的事。

    老爷子的意思是,让他下个月就去报到,因为明年地方上有一批工作表现好的干部将会得到提升。

    党内职务,一个萝卜一个坑,有人提升了,自然有人替补上去!

    提升的名单里有几个职务不高,但能学到东西、磨练人才、提高政绩的工作岗位。

    赵惜文的学历、能力均没话说,要说欠缺的就是“基层政绩”,所以,老爷子就想----

    首先,讲明一点,赵寄真绝对是个非常正直的首长,可他同时也是个爱子心切的父亲,他只是不想看到自己的儿子走太多弯路而已。

    其实这也不算利用职权,本来赵惜文也是要下基层实习的,只是将实习的期限提前而已。

    再说,此次的任命名单里有一些是n市的,赵惜文毕竟在那上过三年的学,他去那挺合适的。

    赵惜文回绝了,理由很简单:这次的提升任命是他小叔监办的,他不想让别人误会说闲话,给自己父亲和叔叔脸上抹黑。

    其实,这只是借口,真正的理由是:还有两个月叶末就要参加中考了,他想陪她复习冲刺---

    他看了下叶末初三以来的月末考试成绩,发现她的成绩很不稳定,忽高忽低的。

    中考对学生来说,虽然不如高考来的重要,可也是重要的转折点之一。

    他想看着她、帮助她走好每一步----

    “哼----你不守信用----我不想理你----”头一歪,叶末扭着身子就要下去。

    “当真不理了?”赵惜文急了搂着她的腰紧了紧,头埋进她的颈窝,轻声问道。

    “嗯----不理了----”末末瞪圆了眼睛看着她,嘴唇依旧撅着。

    叶末还不是叶家小公主时,是山塘街小普济桥下塘4号‘水卉院’里十几个孩子中的一个。

    ‘水卉院’是家孤儿院,里面的孩子男孩姓山,女孩姓水!

    所以,叶末原名叫水沫儿!

    孤儿院里的孩子哪天捡来,那天便是她的生日。

    六岁那年,水沫儿捧着一个插了竹条的馒头为自己庆祝生日时,叶修谨走到她面前,问:丫头,跟我回家,我给你当爹好不好。

    水沫儿望着叶修谨,眨巴着猫儿般的眼睛问:我跟你回家,对我有啥好处?

    叶修谨笑了,轻轻抚摸着她的头发,就像抚摸一只全神戒备中的京巴犬儿,柔声说:我可以让你过上天天啃肉骨头,用肉汤泡饭吃的生活。

    水沫儿将馒头上的竹条拔下,丢掉,起身,闪着水晶般的大眼睛对叶修谨说:走,回家!

    有人说,这丫头也太好哄了吧!一句话就跟人走了?

    是的,当时叶修谨‘拐’人孩子时,就只说了这么一句话儿----人就心甘情愿地跟他走了,甚至、甚至打定主意跟他一辈子----

    哎----一句话一辈子的还少么?

    又有人说,这丫头也太幸运了吧!就这样飞上枝头变凤凰了?

    佛说,今生缘分,前世注定。

    那一世,与你不期擦肩,就在你转身之间,我已远去。从此,我便欠你一次回眸。

    时常听到有人抱怨,你看某某某,他作恶多端,怎么活的好好的,没见他遭什么报应。于是有人就说不是不报,是时辰未到!有些报是立马就报的现世报,有些则是过几个月几年才报的,有些则是来世报。要到下辈子下下辈子再报。

    反之,今日的福,昨日的祸,今生的享福,前生的积善。

    因果轮回从不会因为你信不信佛教,你有没有信仰而消失,这是永恒存在的客观定理,根本无所谓你信不信,你在乎不在乎,你永远处在因果轮回中----

    叶末不是虔诚的佛教信徒,却对这佛教的因果轮回论很是认同。

    所以,她相信,自己这辈子的享福,必是上辈子、上上辈子的修来的----

    而这一辈子的恩人定是自己前世、前前世、或者更早时结来的善果,他们是来报恩的----

    叶老爷子也罢、叶修谨也罢、赵惜文也罢----越是疼她的人,越是欠她最多或者受自己恩惠最多的人,所以,她心安理得享受着这一切的一切----

    叶家小末(下)

    “哎!既然你不理我,那我从南京特意为你带的吃食你也肯定不收了!”感觉怀里的小家伙身子一动,他唇角勾出一丝笑意,身子直起,轻叹一声,颇伤脑筋地说,“小六,你拿去吃吧----吃的东西,放久了就变质了!”

    话虽对王子说,可,眼睛却一直是盯着末末的----

    叶末的爱好宏观地分为两项,一是动态,二是静态。前者吃,后者睡!

    在别的事上,她不怎么计较!

    可若你打搅了她的睡眠,抢了她的食物,她是可以跟你玩儿命的。

    “谢谢二哥----”王子嘻笑着,几个跨步从飘台上摸出一个黑包来,拉开拉链,将里面的东西一一掏出,“南京盐水鸭,板鸭,桂花鸭,无锡酱肘子,肉排骨,大浮杨梅,太湖白鱼、银鱼、太湖白虾、方糕、苏州枣泥麻饼,卤汁豆腐干----”

    一边往外拿,还一边大声地报着名儿!

    心里唏嘘不已,二哥还真疼丫头。

    在南京上了三年学,这南方的小吃、特产、地方玩意都被他淘了个遍了吧。

    “这么多好吃的,今个有口福喽!”唐小逸上了趟厕所回来后,看见王子面前摊了一堆吃的东西,走过去,食指在一推吃食面前挑挑拣拣半天,拿了一包即开即吃的肉排骨,打开,捻了一块放在嘴中,砸吧两口,“味儿不错----”

    嚼着肉骨头,看见王子正死死地盯着他望,一脸讶异,遂没好气地问,“看我干嘛!想吃,自己拆----”

    唐小逸跟老爷子赌气,一气之下出国留学了----普林斯顿大学,世界十大名校之一,绝对的人才培养基地,即使咱心里再不是滋味,也必须大气的承认,人那无论是名气还是教学理念都高于国内高校很多。

    唐小逸倒是争气来着,可他的中国胃受不了啊----

    吃多洋快餐,非常想念家乡小吃的味道。

    他妈倒是心疼儿子,隔三差五地便寄些家乡小吃过去。

    可,那也只是杯水车薪----

    这会,看到一桌的南方特产,馋着呢?

    再加上玩了一上午的枪,正饿着呢?

    “你们也吃,都看我看嘛!”唐小逸砸吧着嘴巴,正准备再捏一块扔嘴中时,一个身影‘嗖’的一下,窜了过来,然后,只见手中的无锡排骨,不见了。

    “这是我的----哥哥买给我的!”叶末抱着从唐小逸怀中抢过来的吃食,咧着嘴,呲着牙,虎视眈眈地瞪着他,那摸样,就像----就像护食的狗儿。

    基本上,叶末是竖属狗的,而且是那种特护食的京巴狗儿,很娇小,却很凶悍的那种!

    平日里你咋惹她都没事,可一旦抢了她的食物,她便会暴发出惊人的威慑力来。

    转身将摊了一桌的食物呼啦啦地全塞进包里,一边装一边嘟囔,“我的,我的----都是我的----你们谁也没份,哼----”

    重重地哼了一声,双手拎着鼓鼓的旅行包气咻咻地回房了。

    呼哧呼哧的傻样儿,惹得除唐小逸以外一干人等均笑开了怀,却----不敢张扬----

    众人皆知,叶末闹气时,最好不要生风点火,否则只有自焚的份儿。

    倒不是叶末厉害,而是那宠妹成痴赵惜文见不得她生气,所以----

    “三哥,你真厉害,出了一趟国,都敢从丫头口中抢食了!”王子看着追出去的赵惜文,望着唐小逸,笑抽了----

    “这不是二哥买给我们吃的?”唐小逸困惑的问,面儿极为郁闷。

    “小逸,你啥时候见过二哥给除末末之外的人买过吃食?自打丫头来,二哥连块糖都没给咱兄弟吃过一块----”程俊乐的拍着桌子幸灾乐祸道,“哎----你赶紧祈祷,二哥能哄好那丫头,否则我劝你还是收拾包儿回你的普林斯顿吧!”

    唐小逸啜了一下捏过排骨的手指,回味其味儿,啧啧赞叹,“这丫头可比小时候凶悍多了!”

    犹记少时,跟丫头抢食,结果,打了五针狂犬疫苗,胳膊上的牙印到现在还十分清晰呢。

    那时,末末才六岁吧!

    刚来叶家第二天。

    赵惜文领着他们六个去见这个新来的妹妹,当时她正在啃肉骨头。

    眼若杏仁,微微上挑。

    鼻子,小巧,若玉石雕刻。

    嘴唇,粉嘟嘟,水嫩嫩的---

    这样精致的五官,搭配上粉色的旗袍,留着齐耳的短发,整个人看上去,像个陶瓷娃娃----娇、甜、纯、嗲。

    因为刚从孤儿院里出来,所以很瘦,整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