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媚奴重生记第13部分阅读

  然而良吟前世跟了他五年,对于这个男人的性格和事情一如了解自己掌心的脉络一样清晰,上次因为新仇旧恨加恐惧集合在一起,太过恐惧之下她冲动了,才会不要命的敢踹他的命根子,结果给自己引来后患无穷。

    这次她要学着聪明一点,打蛇打七寸。

    所有人都不知道,秦牧此人极其相信命途运势之说的,尤其是人际之间八字相合相克的事。良吟记得前世自己跟着他时曾经听他说起自己的事。

    他说他年幼时身体极其孱弱,大病小数接连不断。十二岁之前在别的孩童都在打闹游戏时,他却因为跑两步都会晕倒,只能坐在阳台上乖乖的看着他们追逐的身影,眼里全是羡慕。

    看过的医生无数,只说他出生时基底便不好,这辈子切忌剧烈运动,大喜大悲,只有-维持心境平和才能活的长久。

    一辈子都要活的小心翼翼么?有谁会甘心这样的活法?秦牧当年是怎样的不甘良吟不知道,她知道的只是,后来改变这一切的,是秦牧母族那里的一个远方姨妈。

    那位姨妈虔诚信佛,也很擅长给人看面相,秦牧十二岁的生日宴,这位姨妈恰好到云城游玩,于生日宴上见到秦牧之后就一直开始神神叨叨的。只说秦牧的命太怪异,男女互换什么的。秦家人当时都没有在意,这位远方姨妈宴会结束后也就走了,不想一个月之后又回到云城,而且还带回了一串墨紫色的紫檀木香珠,让秦牧戴在手腕上一刻不离。

    据秦牧回忆说,自己当年刚戴上那串珠子就觉得有暖流涌入四肢百骸,出了一身汗之后身体竟然就日渐健康了。而且一个月之后竟然比同龄的孩子还要健壮。

    秦家人对那位姨妈自然是非常感谢,极尽殷勤之后那姨妈开口道出了缘由,只说秦牧出生在一年中阴气最盛的七月,那一天下着瓢泼大雨,而他在下午六点三十七分降临,是为日沉的酉时。如果在这一天这个时辰出生的是个女儿的话,那命就极好的。落在古代必然是女状元,生在现代也有富贵旺盛的运势。只不过若是男孩儿,则一切反之。

    这就是所谓的男生女命。成年之前所有灾劫都无法化解,只能靠着沾过佛光的灵物佑护。然而却不会随手便可招富贵,自己想拥有的一切,都必须依靠自己去取来。

    这种命的人一生命盘唯一的一次转折是在成年之后,遇到一个与自己恰好相反的人,狠狠抓牢,两个人结合在一起,才能逆转,各自相成。

    然而一定要记住,那个命运相反的人一定要是缘分的遇到,而不是逐个逐个去寻找,否则若是强硬寻到了勉强其人,只会伤及自身而已。

    良吟记得前世的自己虽然迷恋着秦牧,然而对他信奉的这些却是嗤之以鼻。直到经历了重生之后她才想到,也许是确有其事吧。

    前世的秦牧就一直很笃信这一番命理论,只要身边每遇到一个异性,必然会想办法弄清那人的生辰八字的。良吟记得,就连前世自己与殷清相恋后,决定离开秦牧时,那男人也一直没有放弃对命定的那个真命天女的寻找,只不知前世她死之后,这男人是否如了愿?

    呵呵……

    唇瓣动了动,良吟深深的吐出了一口浊气。她记忆中的那个秦牧虽然冷血残忍,然而对他手腕上的那串墨紫色珠链和那个传说中的真命天女可是在意得很呢。很好,她今晚便要当着他的面,把这份在意都毁掉!

    就算自己从根本上奈何不了他,也要他放点血才好。

    心里有了主意,良吟面上的笑容越发的有底气,舒展的眉眼中都透露着几分的甜腻。

    她径直走下楼去,大厅中空无一人,走出别墅门口时才见管家匆匆从外面走了进来,差点撞到良吟。

    “赵小姐,真是不好意思,您没事吧?”

    管家的态度很是谦和,良吟于是眉眼含笑的道:

    “没事,本来就没有撞到,只是我待在这里太闷了,想去市区逛逛买点东西,不知是否方便?”

    最好是能给她安排个司机车子什么的,不然她口袋里一毛钱没有,想做的事情根本就做不了。

    “是,请赵小姐在这里稍等一下,我马上安排下去。”

    管家说完就走了,一副行色匆匆的摸样。良吟站在原地等着,心里有些怕管家太忙了忘了她这边。

    不想两分钟不到,就见一个容貌清秀的女佣拿着一款镶有亮片的皮包递到她手里道:

    “司机已经安排好了,正在大门外的车库等着小姐。”

    良吟拿着包,觉得有些分量。把拉链一拉,发现里面放着一叠厚厚的红色钞票,旁边还夹着一张烫金的黑卡。

    待走到门外坐上那辆墨色的保时捷后,良吟心情愉悦,忍不住吹了个口哨,只觉得秦墨那变态竟然没有限制她的行动,这可真真是好极了。

    “小姐想去哪里?”

    长相憨厚的司机问了两遍良吟才回过神来,方道:“到市中心最繁华的地段后停下便可。”

    说来惭愧,她是前天从离岛到的这里,可是两天时间了,她竟然都不知道自己是在哪个城市。不过在数十分钟,车子便进入了市区,而她也终于知晓,原来自己现在所处的竟然是与云城交界的省会城市z市。

    z市是大城市,良吟前世虽然一直窝在云城,却陪着秦牧来过这里几次,印象最深的就是这里琳琅满目扎堆云集的国外大牌。曾经的她就是这般深深的沉醉于那样的奢华生活,靠不停的购物和挥霍来安抚她飘荡无依的内心。

    再次回忆前世的生活,竟然觉得恍然如梦。

    “小姐,到了。”

    司机的声音令良吟回神,良吟抬头随意的看了眼窗外,指着正对面的装饰清雅的咖啡馆冲他道:“五点之前回来这里接我,在这之前随便你去那里。”

    说完拿着包下车,径直往刚才瞄到的话吧走去。

    手指娴熟的播出一连串的号码,铃声只响了2秒钟不到就被人接起,良吟不由失笑,那人倒还是一贯的快手。

    “喂。”

    电话那头传来男人粗噶的声音,听着很是沧桑。光听声音很让人误会年龄很大了,然而良吟却是知道,电话那头是怎样一样年轻的娃娃脸。

    那是她前世的死对头,也是秦牧手下的第一心腹,阿步。

    云城人人都传说秦牧有黑道背景,然而只因他在商业场合都以正经的生意人自居。是以又让很多人都摸不清楚。只有极为亲近的几个人才知晓,秦牧在云城底下黑市确实是极为猖獗活跃的一支。

    军火,色|情和毒品这三类中他就占了后两者,尤其是毒品,虽然搞得万千家庭家破人亡,然而确实谋取暴利的买卖。这些秦牧做的极为隐秘,都是交给自己极为信任的心腹以底下暗桩的方式在交易。而替他打理这一切的人正是阿布。

    之所以说两人是死对头,不是没有原因的。本来两人其实在同一阵营,都是为秦牧效忠,只是分属的领域不同而已。可是不知道她那里得罪了他,只记得有记忆以来,阿步对她的态度一直就是阴阳怪气的。

    在自己还在秦牧面前得宠时,他便看不惯她的奢华糜。烂骄纵得意。而自己亦很看不起他的自以为是。因此两次见面都是针尖对锋芒必要吵闹一番的。

    只是让她大跌眼镜的是,后来她恋上了殷清想方设法脱离秦牧时,最后暗中助她一把的人竟会是他,良吟至今还记得那一夜她终于用言语激的秦牧勃然大怒之下把她赶出去的时候,阿步站在繁密大树阴影下对她说的那句话:

    “走了就别再回来,那个男人如果能给你安定的生活,你要惜福。”

    那是唯一一次,她从他嘴里听到的暖心的话。

    后来她跟了殷清,后来殷清的未婚妻出现,再后来,她死之前的一星期听说他出事了。原因是他和一直死心塌地追随的秦牧决裂了。把秦牧毒品的所有暗箱操作交易都卖给了警方,后来听说是被秦牧处理掉了。

    关于他为何会突然背叛秦牧,良吟其实早就知道了原因。

    有种人被称之为天才,是因为他们天生就在某种领域比常人更敏锐更洞察力更强烈。而阿布,就是天生的阻击手。只要他拿枪在手,面前即使隔着一堵墙他也能精确的打破那人的脑袋。

    阿步原名吴兴,与妹妹吴雅在孤儿院中长大,吴雅长得很美,美到住在城市西角平民窟里时经常有人不轨,有次在有人要欺辱她时,被归来的吴兴撞破,他恼怒之下竟然错手杀了男人面临坐牢。前途一片愁云惨淡时,秦牧向他伸出了援手。这个男人一贯擅长以救赎者的姿态出现,轻易就把人驯服投入他麾下为了他卖命。

    吴雅长得很美,然而兄妹两人投奔秦牧过上安稳的日子没多久她就得了急病,秦牧那时候为了救她耗费了很大代价,竭尽心力,没想到最后她还是不治身亡。

    阿布之后就把他当成自己的大恩人,根本就不知道其妹死的蹊跷。说起来,吴雅的死因,也是有次秦牧喝醉酒之后把她错当了吴雅说出来的。

    吴雅是被秦牧强|暴的,加上她本来就体弱,又有轻度的抑郁症,秦牧威胁她若是敢说出来就把她丢给下属们把玩,这样日日夜夜,明明心里有着莫大的恐惧却不能对着唯一的亲人寻求庇护。如此一月不到她便去了。

    阿布后来会背叛秦牧,是因为他终于知道了妹妹的惨死。所以才会不管不顾用玉石俱焚的手段向秦牧报复。

    而现在,知道这一段五年之后会发生的故事的良吟,决定让这件事再提前些日子发生。

    前世的这个时候,阿布的妹妹死了约莫有一年,而阿布也正式成为了秦牧手下的第一心腹,帮他打理着毒品的暗箱交易。而良吟即将要做的,就是策反他。断去秦牧的左膀右臂,给他造成麻烦无数。

    “喂,你是谁?”

    电话接通了却许久没听到人说话,电话那头的人自然是有些急了。

    良吟从回忆中醒来,对着话筒软着声音道:

    “吴兴哥哥,好久不见,我是小雅,我好想你。”

    良吟也是声音方面的天才,她若是有心,可以把一个人的声音学的惟妙惟肖。

    不给对方回神的机会,良吟又道:“我在“悠然”咖啡厅进门右手边的玻璃门座等你,不见不散。”

    说完,啪的就挂了电话。

    若是常人,在听见已死之人的声音,只怕要么是吓坏了,要么就彻底的躲起来了。然而良吟知道阿布,只要涉及他宝贝妹妹的一丝一毫,他都必然会过来!

    果然,良吟根本没有等多久,约莫十分钟左右,阿步就到了。

    微微的眯了眯眼睛,把脑袋又往下垂了几分,良吟心道这么快,那就说明秦牧等人必然就住在这附近。

    “是你给我打的电话?”

    粗噶的声音在面前想起,述不尽的沧桑寂寥,良吟抬头,毫不意外看见了那张与记忆中没有丝毫改变的娃娃脸。忍不住撩起了耳畔的碎发,对着那张脸就是莞尔一笑:

    “阿步哥哥,是我找你。”

    再度刻意软着嗓子用吴雅的声音说话,良吟没有错过他眼中一闪而过的心痛。

    “阿步哥哥,其实我根本就不认识你,只不过这一个月来我都在连续做着同一个梦,梦里的那个耳垂上有颗红痣的姐姐让我来找你。”

    良吟此刻神色又是一变,她这具身体本就只是十六岁,眉眼依旧青涩得很。她近乎与神经质一般絮絮叨叨的把前世秦牧告诉她的那些事情统统都复述了一遍。尽量还原真实。

    早在听到那句“耳朵上有红痣”时,一脸冷凝的阿布已经一屁股做了下来。

    及至讲到最后,良吟又加了一句“那姐姐说你肯定不会相信我,不过她留下了证据,她死之前曾经给你写过一封信,如今那封信正被那男人放在西装内侧的口袋里,每天都揣着。你去把它找出来,一切就真相大白了。”

    后面这一段,也是秦牧告诉她的。吴雅确实有写过一封遗书,而秦牧也确实每天都不忘把它带在身上。

    如果是良吟,第一反应肯定是把它给烧了,以绝后患。然而秦牧却完全相反,竟活似要留个念想一样。于此,前世的赵良吟还曾为此抓心挠肺,一直觉得秦牧对那个吴雅似乎有着复杂的感情。

    “不管你是谁,如果你敢拿小雅的事情骗我,我一定会让你生死不能!”

    丢下这一句话,阿布整个人就如一道白光般窜了出去。良吟揉了揉眼睛,随后也起身出门。

    谁料刚出了咖啡馆门口,就碰到了一个极为意外的人。

    一个身着大红色紧身皮裙,披着长长的海藻般的墨发,面孔白净如瓷器,眼眸却荡漾如春水的女人。

    只一眼,良吟便忍不住屏住了呼吸,生怕呼出一口气,现在经历的所有就会尽数化为泡影。

    许是她的目光太灼热,又许是她呆滞的模样太过滑稽,到底是引起了那女人的注意。只见她扭着婀娜的腰肢缓缓走到她面前,却抬高了下巴看她,声音里藏满了似有若无的妖冶:

    “你认识我?”

    女人的眸光在扫到她身上随意套着的素色长裙时,眼角多了几分轻蔑。见良吟迟迟不答她,觉得无趣了便扭腰欲走。

    良吟深深的吸了口气,终于还是在女人要转身时拉住了她:

    “如果有天你看透了,要及早为自己打算。如果你以后遇见一个名叫殷清的男人,记住,永远永远都不要爱上他,离他越远越好!”

    在女人费解的眼神中,良吟吸了吸鼻子,又继续道:

    “以后别化的这么浓的妆,很伤皮肤的,你才十九岁,要对自己好一点。”

    女人的反应是皱着眉头狠狠瞪了良吟一眼,丢下一句“神经”后优雅的转身离去。

    身姿曼妙,步履如莲。

    看着那道红影在视线中渐行渐远,良吟只觉得心头空荡荡的,脚下都打着飘。

    就在刚才,她竟然看到了前世那个俗艳的自己,而且还说出了一直想说的话?

    是啊,这一年的她还是活着存在的,还是秦牧身边得宠的玩物中的翘楚,还沉迷于纸醉金迷的生活中不知何时是归途。。

    眼角扫到不远处有另一人也如她此刻一样,正呆呆的看着那道红色的婀娜身影,圆润的娃娃脸上一片痴迷与冷清。那人,竟赫然是刚才转身奔出去的阿步??

    良吟怔怔的看着他此刻面浮现的与过往记忆中格格不入的痴迷眼神。电光火石之间,大脑就被一个异常诡异的想法牢牢霸占,让她心头狂跳不已。

    莫非,。。阿步前世是喜欢着她的?莫非自己的前世,也被人真心的恋慕着的?

    就像是鬼使神差一般,良吟垫着脚步轻轻走到了他旁边,靠近他的耳畔蛊惑一般的道:

    “秦牧真的逼死了你妹妹,你若有心去查就一定会查到,阿布,其实你心里也有过怀疑的对吧?

    回去吧,回到秦牧的身边,揭开他的真面目。为你妹妹报仇。

    阿步,等你扳倒了秦牧。她,就是你的了。”

    42双秦对决

    “等你扳倒了秦牧,她,就是你的了。”

    女人的声音如藤蔓一般丝丝扣扣的缠绕在耳畔,清泠的声音中透着无尽的诱惑。

    阿步的手指慢慢因激动紧握成拳,待他反应过来回神之际,身畔哪还有什么女人那声音与其说是有人诱惑,倒不如说是他心底的声音更为贴切。

    良吟又顺着路边的店铺随意逛了两家,待发现时间接近5点时就往来时的路口走,果然,秦家的车子已经停在那里了。

    待她回到秦氏老宅时,秦墨居然在等着她。男人丝毫都没有问过她去了哪里做了什么。而是直接的扣住她的手腕冲她道:

    “你跟我来,我给你看样东西。”

    良吟身不由己的被他拉着走,男人身材高大,步伐也大,良吟就这般被他拖着脚步倒是有些踉跄。只不过几秒之后秦墨就察觉到了,顿了一下之后,他竟然会站在那里等着良吟,等她跟上自己的脚步后,才再度开始往前走。只是这一次,步伐明显小了很多。

    跟在男人的身后在宛若迷宫一般的别墅中走走停停拐弯转圈,就这般走了十多分钟才在后园的蔷薇花丛中停下。花丛后方是一个很大的白色花棚,里面植满了各种珍稀的花卉。

    秦墨好端端的就是为了带